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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騙補調查涉25省90家企業

  • 發佈時間:2016-02-04 20:34:44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王亮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最新宣佈,2月1日起啟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調查。這一調查源於1月下旬的媒體報道,有部分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通過迴圈使用電池等方式騙取國家補貼,亂象叢生。

  財政部2月1日召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佈置視頻會議,將組織全國35個專員辦檢查北京、上海、江蘇等25個省市,覆蓋2013~2015年度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支援的全部90家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延伸部分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據悉,此次檢查不僅針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對省、市、縣三級提供的新能源補助資金也一併檢查。

  中國一個月的産量頂全球其他國家一年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産34.05萬輛,銷售33.11萬輛,同比分別增長3.3倍和3.4倍,遠高於同期非新能源車汽車的産銷增量。其中,純電動汽車銷量為24.75萬輛,同比增長450%;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銷量為8.36萬輛,同比增長180%。對於2016年新能源汽車的行情,中汽協會預測全年銷量為70萬輛左右,比2015年多一倍。

  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我國從2010年開始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除中央層面支援外,地方財政也會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和補貼。在不限行、免費車牌等優惠政策與補貼的刺激下,新能源汽車市場近幾年一直保持井噴式增長。

  科技部電動汽車重大項目總體專家組組長歐陽明高日前表示,中國新能源商用車在2015年11月的産量已突破2萬輛,而全球其他國家全年的産量合計才1萬多輛,即中國一個月的産量就可以頂全球其他國家一年的産量。

  四部委嚴查“騙補”的消息剛一曝光,工信部的檢查組就去到江蘇,併發現不少問題。有一家企業總共車輛生産訂單為500輛,但上牌車輛則為2000輛,以“重復上牌”的方式牟取不當利益。

  2015成為騙補高峰

  “出現騙補,這是政策制定之初始料未及的。”在日前的中國電動車百人會論壇上,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理事長陳清泰表示。在他看來,政策漏洞一定要修復,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一定要避免。但在全民力保2020年累計500萬輛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達成的前提下,何時清查、如何清查騙補利益鏈?

  根據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普惠制,新能源汽車企業在研發和銷售環節都能獲得補貼,只要車輛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除了中央財政補貼,還能享受與中央按時發放的地方補貼。過去幾年間,一輛電動轎車賣出後最高能拿到12萬的補貼,新能源客車最高補貼額度更是覆蓋了車輛的全部成本。前所未有的高額補貼和不夠嚴格的監督機制,直接催生了大量“騙補”者。而這也是造成新能源汽車銷量與上牌量之間存在巨大數據“黑洞”的主要原因。

  2015年,中央多次督促地方加大新能源推廣力度讓“騙補者”們迎來了又一年産值高峰。尤其是從2016年起新能源補貼標准將逐年降低,在2015年最後兩個月新能源汽車銷量開始出現井噴。11月,新能源商用車單月産量超過全球其他國家之和,12月份新能源商用車産量再飆升兩倍至63525輛,尤其是純電動商用車出現同比增長6倍的超常規增速。這些都讓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執行副理事長、清華大學教授歐陽明高隱隱感覺到“哪不對勁”。

  國家資訊中心資源開發部主任徐長明也有質疑,2015年前10月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與上牌量之間存在近一倍的差距,高達7萬輛的“數據黑洞”背後,很可能是車企假售之後將電池拆分倒賣獲利的騙補行為。

  騙補並不複雜

  兩年間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倍速增長,直接造就了新能源汽車産業成為投資界的“風口”,魚龍混雜在所難免。

  高回報率,是新能源汽車騙補者的行為動力;而高額的補貼,則進一步加深了泥沙俱下的程度。2015年的政策當中,一輛純電動車最高5.4萬元的補貼(里程點250公里的,這一標準間接增大了某些車企虛報里程數據),插電混合動力凡是續航里程點50公里的都有3.15萬元的補貼。

  有媒體爆料,近幾年,一批所謂的新能源汽車企業,通過一條簡陋的組裝線就“生産出”電動車,或者轉手賣給自己的租賃公司,或者獲得補貼後拆下電池重復利用迴圈申請補貼,大量未達到安全技術標準、産品一致性差的電動車,輕易便套取上億元的新能源補貼,而其中相當一部分車型並未進行公開銷售和進入交通領域,僅僅是用來騙取補貼的工具。

  三層面逐一排查各環節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指出,此次檢查依然會以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車型為重要切入點。在對檢查組的工作要求上,財政部要求工作人員要緊緊圍繞新能源汽車生産、銷售、運營各個環節,逐一排查有無造假騙補的問題。具體的方式如下:

  第一,從生産企業零部件採購和生産環節入手,檢查獲得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關鍵指標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資訊是否一致,自製或外購的電池、電動機等核心零部件數量與申報的銷售數量是否匹配。

  第二,從銷售環節入手,檢查銷售數量是否真實,是否存在售後回購、虛假交易以及售價虛高等情況。

  第三,從用戶單位入手,檢查新能源汽車使用單位註冊登記車輛與生産企業銷售車輛型號、數量是否一致,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是否投入實際運營,是否存在閒置或提前報廢等情況,生産企業與重點採購客戶之間是否存在虛假交易,用戶企業是否開展可持續的商業運作。

  第四,從相關部門入手,檢查對企業上報的資金申請資料審核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滯留、挪用財政補助資金的問題,是否違規向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收取或攤派費用,國家扶持新能源汽車發展扶持的各項政策是否落實到位等。

  按照2020年要實現新能源累計推廣500萬輛的目標計算,“十三五”期間新能源補貼額要支出3900億。陳清泰透露,地方財政目前已經不堪重負。財政部去年已明確,2017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將在2016年基礎上下調20%,2019年至2020年下降40%,2020年以後補貼政策將退出。(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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