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農民工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 發佈時間:2016-02-01 07: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年終歲首,一批批農民工打好行囊,懷揣著辛苦一年的工資和對故鄉的濃濃思念,踏上返鄉路途。
全國農民工總量從2010年的24223萬人增長到2015年的27747萬人,5年間增加3524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從2010年的15335萬人增長到2015年的16884萬人,增加1549萬人。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産業工人的主體,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十二五”時期,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齊心協力,狠抓落實,推動農民工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政策加碼推動農民進城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了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目標任務。
201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印發,圍繞農民工就業創業、子女教育、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制定了相關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措施。目前,以農民工市民化為核心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農民工發展已進入市民化的新階段。
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農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條件。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人社部門在全國部署開展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專項行動、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促進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建築、餐飲等行業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人社部會同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每年在全國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多措並舉保持就業規模
就業是農民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農民工市民化的前提。“十二五”期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平等的就業制度,消除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障礙,取消了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失業登記的限制,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每年春節後,人社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單位組織開展農民工就業服務“春風行動”,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和工商總局等部門不斷創新金融産品和稅收信用融資新模式,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
人社部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教育部崗位證書培訓、科技部“星火計劃”、住建部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農民工技能培訓、農業部“陽光工程”、扶貧辦“雨露計劃”、全國總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各部門紛紛編制年度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綜合計劃,不斷提高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培訓農民工均超過2000萬人,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工職業技能素質整體提升。
同時,農民工收入也在逐漸增加。“十二五”期間,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達到13.1%,農民工月平均收入由2010年的1690元增加到2015年的3072元,年均增長12.7%。
深化改革保障公共服務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是提高農民工市民化水準的重要措施。為此,公安部指導各地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已有27個省、區、市出臺具體實施意見,普遍放寬了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政策,不少大中城市適當降低了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大量農民工及其家屬在就業地城鎮落戶成為新市民。
為進一步解除農民工後顧之憂,中農辦、農業部、國土資源部研究加強維護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問題。農業部會同中農辦等部門印發《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擴大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範圍,江蘇、江西等9個省(區)開展整省試點。
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農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範圍逐步擴大。如教育部推動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2015年共有近8萬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衛計委將農民工及其子女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積極推動農民工平等享受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關鍵時期。各地區、各部門將有序推進、逐步實現有條件有意願的農民工市民化,讓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體農民工。(經濟日報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