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律政策體系
- 發佈時間:2016-01-28 01:30:5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潘鐸印
農民工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伴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社會結構轉型産生的特殊社會群體,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2014年10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切實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各部門以擴大就業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為重點,不斷加強和改進農民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農民工群體不斷擴大、結構不斷變化,其就業和維權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高度重視、積極應對。
當前農民工權益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難以行使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存在缺失;二是就業受限制,大多從事“高危險、高強度、低薪酬、低含量”的勞動工作,取得合理勞動報酬的權利常常遭到侵害,拒付、惡意拖欠工資的現象時有發生,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得不到保障等。三是城鄉之間教育資源配置不平衡,很多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機會受限,正常的休息休假權利得不到保證;工作生活環境差,勞動保護機制缺失,社會權利難得到保障等。筆者認為,應綜合施策,加快建立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律政策體系。
加強政策引導,增強農民工就業能力和維權能力。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農民工綜合素質不高、法制意識缺失的問題,積極採取就業培訓和法制講座等形式,提高農民工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勞動就業部門應針對農民工群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出臺扶持政策鼓勵支援農民工自主創業,正確引導農民工找到實現自身價值的成就感。加強對農民工群體的法律援助,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鼓勵他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支援農民工的維權行為,聽取農民工正當的利益訴求,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完善制度體系,切實加強農民工權益保障。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規範工時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工的休息權和休假權,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各種勞動報酬。建立符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低費率、廣覆蓋、可自由轉移續接並能與城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鎮戶籍限制,吸納具備條件的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成為市民。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考慮農民工對各項公共服務的需要,解決好農民工居住條件、子女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問題。
健全法律體系,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制定完善《農民工權益保護法》,為農民工提供法律上、制度上的保護和保障。規範勞動力市場,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體制性障礙,建立完善農民工就業資訊服務體系,大力促進農民工與城鎮居民就業機會均等。加強對企業行為的監管,並切實落實法律法規,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依法保障,對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工單位要加大打擊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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