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行政審判從“地方經驗”走向“全國示範”
- 發佈時間:2016-01-26 08:29:39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2月南通港閘區法院集中裁定駁回原告陸紅霞父女的起訴,率先對政府資訊公開領域中的濫訴行為進行規制。此舉,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並且2015年第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採用了這一案例。
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佈“2015年度十大經濟行政典型案例”,江蘇有兩篇案例入選,是入選案例最多省份。最高人民法院12月底啟動“2015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訴訟”評選活動,江蘇有兩篇行政案例成功參選,佔全部參選行政案件的三分之二。
一個個典型案例,都是一個個標桿,見證了2015年江蘇行政審判工作踏實走出的每一步。
去年,全省法院行政審判部門,抓住新行政訴訟法實施的有利時機,頂住案件數大幅上升的巨大壓力,嚴格落實行政案件立案登記制,深入推進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改革,搭建法治江蘇建設的互動平臺,讓行政審判的“江蘇經驗”再次走向全國。
立案登記
行政案件告別“有案不收”
説起打行政官司最難的,很多當事人都説是“立案難”。 長期以來,“行政審判有案不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而去年5月1日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度,將立案審查改為立案登記,對於行政案件的立案可謂影響巨大。
2015年5月4日是新的立案登記制度實行的第一天。上午9點,淮安中院訴訟服務中心一開門,來自淮安某區的高某等人就走了進來,他們是代表數十人前來起訴區政府的,要求依法撤銷行政決定。經核對材料後,淮安中院立案庭法官當即為他們辦理了立案手續,經電腦隨機分案,標有承辦法官名字及辦公電話、案件查詢密碼等資訊的案件受理通知書也遞到了高某手中,整個過程僅僅用了不到一個小時。老高直言“沒想到”,他之前聽説這類案件的立案會很難,沒想到不但不難還那麼快。
“近年來,從省高院到區縣法院,都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來解決行政案件立案難的問題,取得很好效果。立案登記制度的實施,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現象可以從根本上得到杜絕。”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長史筆説。
2014年5月19日,省高院制定下發了《關於解決行政案件“不立不裁”問題的若干意見》和《關於行政案件管轄問題的若干意見》等規範性文件,對行政案件立案難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意見和工作方案。省高院領導也專門到不立不裁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進行現場辦公,要求以“依法受理、依法裁判”為原則,做到疏導一批、判決一批、化解一批,徹底清理、不留死角。省高院行政庭還對全省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現象進行了集中清理,解決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
為了貫徹落實新行政訴訟法關於登記立案制的規定,充分保護行政案件當事人的訴權,省高院行政庭一方面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擴大行政案件登記立案制在全社會的影響;另一方面加強與立案部門的溝通合作,組成督查組赴徐州、宿遷地區對中基層法院登記立案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通過一系列暢通立案受理渠道的措施,各類行政案件增長明顯。據統計,2015年全年新收一審案件15070件,同比增長60.23%,超過2013年的兩倍;審結13292件,同比增長56.73%。
集中管轄
老百姓敢告法官更敢判
長期以來,行政訴訟主要模式是當地法院審理當地政府的案件,這種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模式,可能會影響判決的客觀公正,進而影響到司法公信力。而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轄,不但統一了司法尺度,還節約了司法資源,治愈了行政審判“地方保護主義”的頑疾。
南通是我省最早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地區,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他們就開始了該項工作的試點。南通中院行政審判庭庭長任智峰介紹,他們的具體做法是“你審我的,我審他的,他審你的”, 將南通市8個基層法院劃分為3個司法管轄區,確定港閘區、海門市和如東縣3個法院分別集中管轄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行政案件。2014年宿遷也開始了這項工作的探索,他們將全市範圍內應由基層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案件統一集中到宿城區法院管轄,原由宿城區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由中級法院管轄。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沈姓五兄妹狀告啟東市政府房屋産權登記行政糾紛案,就由海門法院在啟東巡迴審理,啟東市市長黃衛鋒出庭應訴並積極答辯,啟東市政府各部門及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等300多人參加旁聽。
“集中管轄不但有利於法院依法辦案、統一裁判標準,更可以減少和杜絕行政訴訟可能受到的各種影響。” 擔任該案審判長的海門法院院長潘建深有感觸。以前,由於行政案件的被告是行政機關乃至當地政府,有的當事人認為地方政府與法院在一個“戰壕”裏,對行政爭議不願告、不敢告。行政案件的承辦法官和一些被告的官員“低頭不見抬頭見”,礙于情面“縮手縮腳”辦案壓力很大。如今,集中管轄消除了當事人和法官的這些顧慮,當事人敢於起訴,法官更敢於判決。
省高院行政庭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去年全省法院協調撤訴率從2011年的67.41%下降到25.56%;行政機關一審敗訴率從2012年的2.49%上升到7.15%。人民群眾對行政審判的信心進一步增強。
“民告官”案實現異地審判的經驗,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國推介。開展行政案件司法審判區與行政管理區域“兩區分離”集中管轄改革,作為年度“江蘇十大法治事件”被載入江蘇法治發展史冊。2015年,我省法院進一步推進行政審判集中管轄改革試點,將蘇州、無錫、泰州等地納入試點範圍。此外,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年南京、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將實行跨區域專門管轄一審行政案件。
良性互動
判決有溫度執法有尺度
“快來看啊,區長上了新聞聯播了!”去年12月10日,鹽城市亭湖區的老百姓發現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對亭湖區區長張宏春出庭應訴一起行政案件進行了報道。
這是一起請求撤銷市場監督局頒發的工商行政許可的案件。應訴出庭的亭湖區區長張宏春對參加旁聽的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等22個部門的“一把手”説:“到場的各部門必須結合今天的案件,認真討論,保障今後的每一個行政行為都要做到合理合法,真誠面對百姓的監督。”
同樣的場景也出現在幾個月前啟東市市長黃衛鋒出庭應訴的行政案件中。庭後該市領導也要求旁聽庭審的行政機關負責人以聽庭為契機,舉一反三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這一系列舉措已不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在於通過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推動行政機關不斷增強法制理念,更好地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過去一些部門確實對行政訴訟不重視,敗訴後也不反思,現在通過聯席會議、法官授課、組織旁聽、司法建議等一系列良性互動,可以説行政機關的法制意識有了很大的進步。”省高院行政庭相關負責人告訴筆者。
2015年3月,省法院專門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江蘇法院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報告了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基本情況,分析了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總體特點及行政機關敗訴的具體原因,重點就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提出相關建議。
2015年4月,省政府和省高院在鎮江聯合組織召開2015年度全省行政復議行政審判工作聯席會議。省高院院長許前飛對如何貫徹落實新《行政訴訟法》、加強行政審判工作、推進法治建設提出具體要求。省領導對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主動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監督及切實推進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作出工作部署。
陳堅
2015江蘇法院工作巡禮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