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速遞欲借殼大楊創世存隱憂
- 發佈時間:2016-01-26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6日,大楊創世(600233)一紙公告透露,將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方式收購圓通速遞有限公司(簡稱“圓通速遞”)股權,後者有望實現借殼上市,並將和擬借殼艾迪西(002468)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爭奪快遞行業首家上市公司。而法律界人士認為,由於圓通速遞投訴無門、“奪命快遞”等負面資訊纏身,其借殼上市或存在一定的隱憂,而其因火災、“奪命快遞”等遭受行政處罰等重大事件或對其借殼構成實質性障礙。
根據大楊創世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桂蓮及其第一大股東與意向重組方圓通速遞股東已就重大資産重組的相關事宜初步達成一致,各方擬共同推進公司現有業務、資産、負債、人員等全部置出,並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方式收購圓通速遞股權,同時募集配套資金。預計本次重組完成後,公司的控制權將發生變更,圓通速遞實際控制人將成為公司新的實際控制人,圓通速遞將成為大楊創世的子公司。
大楊創世在公告中坦言,圓通速遞借殼重組事項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最近幾年圓通速遞屢屢發生奪命快遞、火災等各種重大事件,且多次因此遭受有關部門行政處罰。
2013年11月29日,家住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大王鎮的居民劉興亮在收到其妻網購的一雙鞋子幾小時後出現嘔吐、腹痛等症狀,因搶救無效死亡。後經查明,此事緣于圓通速遞違規寄送的有毒化學液體氟乙酸甲酯在快件投遞中發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最終,“奪命快遞”被有關部門定性為“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另外,最近三年圓通速遞各地倉庫屢發火災事故,因此曾被消防部門行政處罰。
針對上述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試圖聯繫圓通速遞採訪未果。記者又將上述問題整理成書面採訪提綱,併發至大楊創世公開郵箱,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有回復。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國清博士、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喻勝雲博士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9號)第十三條明確規定:“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的資産總額,佔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産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要求外,主機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産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第32號令)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法律界人士據此認為,圓通速遞應對其最近三年所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郵政、消防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事件進行詳細公開披露,並就其是否對上市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進行合法合規的解釋。
國家郵政局的相關公開數據也佐證了消費者對圓通速遞的投訴。國家郵政局1月14日公佈的《2015年12月主要快遞企業申訴率表》顯示,圓通速遞當月申訴率高達47.08件有效申訴/每百萬件快件,在投訴排行榜上高居第五位,比去年同期大增130.56%。
在消費者投訴纍纍的同時,一些加盟商竟然也選擇了跑路。僅去年9月就發生了南京大廠圓通速遞分公司、圓通天津南開廣開公司等加盟商跑路的事件。業內人士認為,作為早期用來擴張和解決資金問題的捷徑,“加盟制”現在則成為了圓通速遞的煩惱——總部無法對二三級加盟商形成有效的約束力、管理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