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公司謊稱租客弄壞車輛 拒退消費者3萬押金
- 發佈時間:2016-01-18 08:19: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消費者劉先生在豐臺一家租車公司租車,退車後該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不退還3萬元押金。記者1月15日從豐臺工商分局獲悉,經過工商部門調解,該公司最終退還押金。由於該公司故意損害消費者利益,工商部門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劉先生來自廣東,今年1月初,他到北京遊玩。為了出行方便,劉先生來北京之前,在網上搜尋租車資訊,他看到了豐臺一家租車公司發佈的“奧迪A6三天租金2400,押金3萬”的資訊。劉先生覺得還比較划算,就交了租金和押金。到了北京後,劉先生提車、開車遊玩,一直到行程結束,一切都很順利。但當劉先生根據約定如期交車時,卻遇到了麻煩。租車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不退還3萬元押金。無奈之下,劉先生回到廣州後,向豐臺工商部門投訴該公司。
接到投訴後,豐臺工商分局的執法人員立即來到該租車公司進行調查。即使在面對工商執法人員,該公司仍不配合。租車公司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其不了解情況為由,仍然拒絕退還押金。執法人員現場對劉先生租車的相關單據資料進行取證,並對該公司下發詢問通知書,要求該公司負責人到工商部門接受詢問。1月8日,該公司負責人來到工商部門接受詢問。但這位負責人仍表示,不退還押金是因為消費者在使用車輛期間造成車輛損傷,只有在扣除車損以後才能退還剩餘押金。面對狡辯,執法人員出具了現場檢查時蒐集的車輛狀況確認單,上面明確説明,劉先生歸還車輛時,並沒有損傷,並且有雙方的確認簽字。面對證據,租車公司的負責人才承認錯誤,並向劉先生退還了3萬元押金。
豐臺工商分局表示,該公司存在故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工商部門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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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盲目追求低價
工商人員表示,汽車租賃行業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行業內部尚未形成有效自律,特別是網路租車資訊發佈的低門檻,造成使用費虛高、車輛品質不合格、押金不予退還和以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利益等多種問題頻繁出現。而消費者在選擇租車資訊時,常盲目追求低價,忽視對企業資質和合同條款的審查,一旦發生糾紛,又常因為是在外地租車,維權難度和成本也相對較高。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選擇網上租車資訊時,首先要驗證資訊發佈企業的相關資質,儘量選擇有品牌、口碑好的租車企業,不要盲目追求低價。簽訂租車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企業免責條款和押金租金相關條款要重點審查。還要保存好相關租車票據,一旦發生糾紛及時固定證據,向工商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