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地加強監管網貸平臺 部分暫停註冊網際網路金融公司
- 發佈時間:2016-01-11 14:51:4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上海1月11日專電(記者王原、周琳)隨著網際網路金融平颱風險逐漸暴露,日前多地停止註冊網際網路金融公司。記者了解到,儘管工商部門沒有硬性規定,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區基層監管部門推出內部防控措施防範風險。
“經營範圍中帶有‘網際網路金融’‘金融資訊服務’這些詞在部分省市可能很難註冊了。”上海一家代理註冊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之前深圳已經停了,上海也可能會嚴格控制。但若要註冊還是可以改成‘資訊技術’、或者‘網路科技’等經營範圍。”
這位公司負責人還表示,由於現在是部分省市停止註冊,經營者可以選擇在允許的省份註冊,然後到上海開設分公司。
記者從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上海市級層面並未出臺類似硬性規定,但不排除一些區縣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各自情況,推出內部防控措施,以防範風險。如某些區縣市場監管局在受理網際網路金融類企業的註冊申請後,會與區金融辦一起對申請人進行約談,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和業務範圍,對是否有非法集資傾向等進行風險評估之後,再來評判是否辦理註冊。若合法合規,受理註冊申請後也會把企業相關情況報送基層監管所,加強日常監管巡查。
2015年以來,全國各地對網際網路金融、線下理財等平臺的監管明顯加強。公開資料顯示,寧波市2015年9月全面叫停了網際網路金融及線下理財平臺廣告,11月起暫停受理企業名稱或經營範圍中含有財富管理、投資管理及諮詢、資管管理等內容的類金融公司的登記註冊,以及分公司的設立。深圳市則從今年1月1日起,暫停新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商事登記註冊。
繼央行等十部委2015年7月8日聯合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一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基本法”之後,銀監會等部門2015年12月28日發佈關於《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被業內稱為監管“細則”。細則規定對於網際網路借貸平臺劃定了不得自融、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期限錯配、不得混業經營、不得向非實名用戶公開宣傳融資項目等各項紅線。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監管的推進,2016年P2P等網貸平臺將正式結束多年來的野蠻生長,行業空間收窄、增量有限,一批中小平臺也將逐漸洗牌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