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慣性妨礙新法規實施
- 發佈時間:2016-01-06 05:45:2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許多新法是從對已施行數年法律法規的修改而來,不合時宜的慣性思維不利於新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地。避免這種“慣性”,要消除認知上“憑經驗”的老做法,避免制度建設中的“不配套”,避免執行中的“想當然”
新年伊始,一批全國性或地方性法律法規、黨內規章正式實施。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從“紙上的法律”到“行動中的信條”,中間的路很長。其中,防止慣性思維成為落地障礙的問題,必須引起重視。
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許多法律法規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從對已施行數年法律法規的修改而來,並非從無到有。老版本長時間施行,客觀上産生了一定的沉澱效應,無論是在執法層面還是在受眾層面,都會在認知上形成一定的慣性思維、在行為上形成一定的固有模式、在配套建設上沿用一些約定俗成的做法。不合時宜的慣性思維不利於新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地,最終也會影響法律威嚴,阻礙國家體制改革進程,削弱民眾獲得感。
要想避免出現上述狀況,一是要消除認知上“憑經驗”的老做法。比如,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方面,增加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行為的違紀條款。此前多年,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客觀存在,哪些違規不能參加、哪些合規可以參加是個關鍵問題。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加強宣傳講解工作力度,通過專業解讀使民眾了解新規修訂出臺的背景、修訂的主要內容以及與老版本的區別等。
二是要避免制度建設中的“不配套”。新法律法規最終落地,需要系統的配套建設承接,如果後續制度建設脫節、過渡期間的制度設計不精細或直接以舊制度承接新法規,就可能造成落實“最後一公里”時遇阻或走樣。比如,備受關注的“全面兩孩”政策,實踐中的全面實施並非易事。雖然法律規定了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但生育假的延長不僅涉及相關法規的完善,也涉及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全面兩孩”雖然合法了,但各地的地方性法規還有待修改、過渡時期的政策規定有待設計,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及時做好制度銜接,保證這項受眾面與受惠面極廣的政策有效落地。
三是要避免執行中的“想當然”。因為,“想當然”容易造成對違法者的縱容,也影響被侵權者有效舉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比如,新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新增條款,打破了汽車行業多年來要求“消費者保修期內需在4S店保養,否則4S店可在車輛出故障後拒絕車輛保修”的行規,意味著汽車廠家和經銷商多年來加在消費者身上的捆綁得以解開。如果廣大消費者不能及時了解這一變化,這項法規在施行過程中就很可能遇到來自4S店的阻力,消費者也很有可能因為不知情而繼續被“忽悠”。
總之,只有形成新的認知觀念,建立新的配套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律法規在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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