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食品管理規範嚴以後超市賣肉餡現絞
- 發佈時間:2016-01-04 06:34:58 來源:燕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田思雨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公佈《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業內人士表示,該規範正式出臺後,將有效杜絕超市等食品經營者擅自更改生産日期或保質期等違法違規行為,超市也將不能把生鮮肉剁成肉餡賣了。
昨日,記者走訪市區幾家超市發現,生鮮食品價簽資訊比較簡單,很多食品生産日期以包裝日期代替。肉餡價格普遍比鮮肉價格要低,不少市民表示吃著現成的肉餡覺得不太放心。對於意見稿內容,大多數市民十分支援,並期待新規的出臺,希望新規出臺以後能夠很好地執行。
標注資訊應能讓消費者可追溯
按徵求意見稿,在具體的包裝方面,要求對生鮮食品進行包裝,應當符合生鮮食品在運輸、儲存、陳列和銷售等過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鮮食品遭受機械損傷、腐敗變質和二次污染,這就要求超市不得將生鮮肉預先剁成肉餡。包裝材料和使用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裝生鮮食品不得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以及非食用的物質。
據了解,該規定的適用範圍,超市就是指採取開架售貨、集中收款這樣的經營方式,採取連鎖經營的模式,銷售生鮮産品的零售業態。意見稿中提出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超市經營者對適宜以最小銷售單元進行包裝的生鮮食品進行標裝及標簽標注,應當防範包裝物污染或其他交叉污染,並按規定要求向消費者提供生鮮食品標簽標注的資訊,保障實現可追溯。
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産日期
在標簽標注方面,意見稿中規定,超市經營者應在已經自設包裝的生鮮食品的包裝物上進行標簽標注,或在包裝物上加貼標簽標識,標注內容包括生鮮食品的名稱、産地、生産日期以及生産者或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生産者或供貨者已經標明保質期或者貯藏條件的,或超市自行設定了保質期的,應當同時標注。果蔬、水産品供貨者無法提供生産日期的,可以不進行標注。超市設定保質期的應當標注貯存的條件。
對於現在很多生鮮食品只標“包裝日期”而無“生産日期”的做法,意見稿作出了明確規定:生鮮食品包裝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標簽標注內容不得偽造、塗改、遮擋、篡改,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産日期。
生鮮食品的生産日期需根據供貨者提供的情況分類標注。畜禽肉類應標注為畜禽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果蔬的生産日期應標注為收穫採摘日期,水産品的生産日期為起捕日期或出廠日期。
進口生鮮食品應當用中文標注生鮮食品的名稱、原産國及具體産地、生産者名稱、生産日期、進口日期、保質期,以及進口商和供貨商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超市生鮮食品價簽資訊較簡單
針對徵求意見稿規定,記者探訪了市區部分超市,發現超市還未按意見稿規定做,生鮮食品價簽資訊比較簡單。
在永輝超市東勝廣場店的鮮肉專櫃,記者只見冷藏櫃中堆滿了兩種肉餡,櫃檯上只標有單價,並未介紹肉餡來源、保質期、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等。而在肉雞專櫃,一款老母雞,標有單價、總價和生産廠家,同樣沒有標注畜禽肉類畜禽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銷售人員説,他們並沒有接到要標注屠宰或出廠日期的通知,一直都是這麼賣。櫃檯裏的整雞都是當天到的貨,基本上一天就能賣完,賣不完的第二天就開始促銷了。而對於雞是什麼時候宰殺的問題,銷售人員表示,她也不知道。
記者在北國超市先天下店生鮮蔬菜櫃看到,一些精選蔬菜均用保鮮膜包裝。包裝上貼有標簽,上面只有包裝日期,無生産日期。此外,也沒有生産者或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僅有超市名稱、地址和電話。而在冷藏櫃裏的肉類包裝標簽上則標有廠商名稱、廠商地址,以及保存方法和保質期。但也僅見包裝日期,未見生産日期。
對於超市生鮮食品價簽資訊比較簡單這一現象,不少消費者其實並未注意過。市民陳女士表示每次從超市購買的生鮮食品,價簽上只有單價、凈含量和售價,而産品真正的“出生日期”她從未注意,在她看來,超市的保鮮袋封裝打價,價簽上的資訊較簡單,什麼“售出日期”、“有效期”、“保質期”等外包裝這樣的資訊她也看不懂。
肉餡比鮮肉便宜
“超市裏的肉餡一直都比鮮肉便宜,也省時間,我對肉的來源還是比較放心的,一直都從超市買現成的肉餡。”市民王女士説。
記者在永輝超市東勝廣場店看到,精品瘦肉每斤14.99元,精品前尖每斤15.99元,豬后座每斤16.99元,最便宜的是五花肉每斤12.99元。而瘦肉餡則是每斤12.98元,肥瘦餡每斤10.98元,明顯比鮮肉價要便宜不少。對此,超市工作人員説,目前超市正在搞促銷活動,所以肉餡價格比較便宜,肉餡肯定沒問題,瘦肉餡是用豬前尖和豬后座絞成的,而肥瘦餡只不過是加了點五花肉。價格是超市定的,具體他們也不清楚。
在北國超市翟營店生肉專區,銷售肉片、肉餡,都是為了方便消費者。而消費者已經習慣了購買商家提供的各種半成品肉。而記者也看到,在不少超市裏,從一般的“大眾肉餡”到高端的“精品肉餡”應有盡有,但價格各不相同。
“我經常從超市裏買現成的肉餡,方便快捷,如果買整塊肉再去絞的話,不僅浪費時間,還有損耗。”市民張女士説,平時在家包餃子、做丸子都要用肉餡,買點現成的就行了。
但是也有市民表示,絞好的肉餡一般都存在被細菌污染的隱患,超市內肉餡價格一般都比生肉價格要便宜,仔細想想就知道是什麼原因了。
期待新規儘快出臺
那麼,市民們對徵求意見稿是什麼態度呢?為此,記者採訪了幾位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從來不會買現成的肉餡,因為超市裏用來絞肉餡的並不是鮮肉而是凍肉,他每次都是現買點肉當場讓工作人員絞好。“我很期待新規正式出臺,超市以後就不能賣絞好的肉餡了,這就使得超市必須加強自律,老百姓吃著也放心。”張先生説,對於肉餡的來源,他希望能夠從標簽上看到,這樣吃起來比較放心。
在聽説以後將買不到現成肉餡後,正在選購肉餡的董女士表示,如果買的肉多的話還可以讓工作人員絞好,可是如果買的少的話恐怕就不行了。“恐怕以後得自己親自動手剁肉餡了。”董女士説出了自己的擔憂。
除了有董女士這樣的擔憂,不少消費者對意見稿表示支援,“不管什麼肉,經過絞肉機一絞根本就分不出好壞,也不知道裏面到底是豬的什麼部位,吃著不放心。”陳先生説,他很贊成意見稿內容,希望新規能夠儘快出臺,這樣老百姓也能買得放心,吃得安心,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很好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