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6歲以下娃單獨在家立法只是起步
- 發佈時間:2015-12-23 02:10:5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來論
不得讓未滿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留在家中;4歲以下兒童坐車要配備安全坐椅……未成年人的權益將得到法律保護。21日,南京市人大發佈公告稱,《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該條例將於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過去,每每提及“未成年人保護”,往往針對的是各式的傷害事件,比如説虐待、遺棄等等;但是,南京此條例則實現了概念的擴展,更多著眼于預防。應該説,“不得把幼童獨留家裏”不僅是法條,也是一種技巧層面的有益指導!當那些馬虎家長身上的常見行為,被法律所明文禁止,勢必會讓不少人多一份警覺。然而,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僅憑“立法”貌似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這是因為,此條例中所羅列的諸般規定,因其不具備強制力和懲戒機制兜底,故而更像是一種倡導性的規範。可以預見,司法機關基本沒有可能因為父母將幼兒獨留家中,而採取實質性行動;再者説,在此類事件中,“兒童”作為直接的利益相關方,並不具備起碼的舉證能力,這在客觀上也削弱了“條例”的現實作用。諸如此類的問題,必須獲得充分重視。
未成年人保護,從來都是不斷完善的過程。《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通過,説明全社會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期許,已經慢慢從“不傷害”朝著“無過失”轉變。更高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種進步。但我們也期待,有更進一層的落實。
□然玉(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