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管理體系 改革框架成型
- 發佈時間:2015-12-23 01:00: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智慧財産權領域改革,加快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2日正式對外公佈。意見明確,到2020年,在智慧財産權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智慧財産權授權確權和執法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智慧財産權體制機制。
意見確定了四條基本原則,即堅持戰略引領、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市場主導、堅持統籌兼顧。意見明確了五條重要舉措,包括推進智慧財産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促進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加強重點産業智慧財産權海外佈局和風險防控,提升智慧財産權對外合作水準等。
其中,對於智慧財産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和促進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方面,意見要求,完善智慧財産權管理體制,授權地方開展智慧財産權改革試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建立以智慧財産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推動專利許可制度改革,實現智慧財産權線上登記、電子申請和無紙化審批,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專利審查機構等。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建立以智慧財産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這個尤為重要。因為它將從根本上改變長期以來我國‘唯GDP論英雄’的幹部考核政績觀。”意見明確,在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時,注重鼓勵發明創造、保護智慧財産權、加強轉化運用、營造良好環境等方面的情況和成效。探索建立經營業績、智慧財産權和創新並重的國有企業考評模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智慧財産權獎勵項目,加大各類國家獎勵制度的智慧財産權評價權重。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