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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險企搶灘個人稅優健康險

  • 發佈時間:2015-12-17 09:31:40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歐陽進權

  本報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上週五聯合發佈了《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決定從明年元旦起在包括福州在內的31個城市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詳見本報12月12日4版)。記者昨日從福州保險業界獲悉,多家保險公司正設計稅優保險方案,本月下旬將推出稅優健康險。

  稅優保險即將亮相

  此次稅優健康險需要單獨設計,各家險企已積極響應。

  陽光人壽福建分公司健康險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産品正在研發與報備過程中,稅優健康險還需要監管部門審批,預計部分産品有望本月下旬亮相。

  截至目前,多家保險公司已向市場展示稅優産品,並表示明年1月1日起售。此前保監會牽頭制定出稅優産品的示範條款(分A、B、C三類),而這三種示範條款相當於最低要求,保險公司在開發産品時可以在此基礎上適當放寬醫療保險的承保條件、責任範圍或提高保障水準。

  記者注意到,稅優健康險的保障責任範圍更廣:提供住院醫療費、住院前後門診醫療費、6種特定疾病門診(惡性腫瘤放射治療、惡性腫瘤靜脈注射化學治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或肝硬化治療)、3種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門診費報銷。同時稅優健康保險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年保障額度不得低於20萬元,累計保障額度不少於80萬元,且每年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不得低於80%;如低於80%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報銷比例更高還可抵稅

  “稅優健康險將更好地補充個人醫保。”陽光人壽的相關負責人説,目前醫保覆蓋面廣,但保障額度不高,且設有醫保目錄,不保目錄外的費用。稅優健康險規定:社保範圍內的剩餘費用可100%報銷,社保範圍外的費用80%報銷。

  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闞小冬指出,基本醫保設有報銷目錄和一定的自費比例,大多情況下不能得到100%報銷,稅優健康險可理賠自費部分,因此將更好地扮演基本醫保的補充角色。

  它更大的看點還在於——購買稅優健康險的人,可以少交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為3500元,加上每個月最高200元的稅優健康險抵扣額,無需繳納個稅的工資起點相當於調高到3700元。

  醫保餘額尚不能買稅優健康險

  今年10月起,福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可用來購買商業保險。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的通知,允許個人賬戶資金餘額超過5000元的參保職工,在預留其中5000元後,剩餘部分可以在榕城藥店刷醫保卡購買與職工醫保相銜接的商業補充保險。

  記者採訪中獲悉,醫保賬戶對接的健康險與稅優健康險略有不同。個人所得稅試點的稅優健康險比較特殊,現有的商業健康險産品不符合要求,需要由公司另行設計開發,目前具體包括哪些種類暫不明確。

  福州保險界多名人士告訴記者,市民用醫保賬戶餘額可直接購買4家公司的12款健康險,其他險種今後能否購買取決於政策是否覆蓋,比如稅優健康險出來後,在現有4家試點産品基礎上新增稅優健康險産品,稅優健康險才可用醫保餘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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