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變身“壺哥”“玉王”,“雅好”背後幾多“雅虎”
- 發佈時間:2015-12-17 09:32:46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田燕
原標題:官員變身“壺哥”“玉王”,“雅好”背後幾多“雅虎”
不久前,曾索賄齊白石珍貴畫作、涉嫌受賄2000余萬元的河北省國資委原主任周傑站上法庭被告席;近日廣西鳳山縣又曝出,原縣委書記黃德意擅自動用國家防治地質災害資金數百萬元在山壁上雕刻“鳳凰壁畫”。
涉足文化圈、伸手藝術品、身染“文藝范兒”,“官雅圈”暗藏腐敗“潛規則”。專家表示,嚴防“雅好”變“雅腐”,仍待完善權力監督,嚴懲“雅賄”行為。
30多名落馬官員涉“雅賄”
從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愛玉成癡,到河南省南陽市原紀委常委謝先瑩“收藏”近億元名人字畫,再到鄂爾多斯市原副市長王會師癡迷攝影,家中搜出十幾部昂貴的攝影器材……官員“雅賄”頻頻曝出。
2015年,反腐加碼,“雅虎”仍然不時“現身”。11月,熱衷收藏名人字畫的河北省國資委原主任周傑涉嫌受賄案開審;江西省峽江縣原縣委書記宋銅,以支付紫砂壺款等名義收受錢款逾千萬元被媒體稱為“壺哥”;江西省景德鎮市原副市長、“中國陶瓷設計藝術大師”馮林華利用“作品”洗白受賄錢款,一個個案件令人咋舌。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已經有30多名落馬官員涉嫌收受“雅賄”。除了直接奉上價值不菲的字畫古玩等常見手法,“雅賄”還有不少隱形態:“等價交換”式,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長宋建國違規為多人辦理“京A”車牌,介紹行賄人到其熟識的畫廊買畫“以畫換錢”;“真假難辨”式,行賄者將真品、真跡以贗品價格賣給官員,再由專人以高價回購,官員賺取差價;“自拍自接”式,行賄人安排公開拍賣,將古玩字畫真品低價起拍,讓受賄方以低價“撿漏”;或將官員收藏的贗品通過不法渠道鑒定為“真品”後拍出高價,暗中找人接盤。
“雅賄”緣何盛行?“房産會貶值,股票會掉價,有太多不確定性。而古玩玉器、名人字畫越久越值錢。”北京一位資深書畫愛好者説,升值潛力巨大,導致貪官們對“雅賄”情有獨鍾。
一些辦案人員指出,“雅賄”手段隱蔽,偵破難度大,往往成為官員逃避監督的“擋箭牌”。河北省有紀檢幹部介紹,涉案官員一邊借自己身份、權力之便,索要或收受古玩字畫等,一邊動用職權和公共資源滿足行賄者的非法利益,“雅賄”實質是一場“私人訂制”式腐敗。
藝術價值由權力定價?
“雅賄”盛行之餘,還催生不少官員“藝術家”。實際上,不僅書協,各個文藝領域都有官員“兼職”的身影。
早在1998年,中央就曾發文明確要求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但禁令頒布17年後,仍不乏領導幹部熱衷躋身文化圈。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湖南、新疆排查和清理髮現,在協會等組織兼職的黨政幹部人數超過5000人,其中廳級幹部超過500人,有相當數量的幹部在文藝社團任職。
今年4月,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獲刑17年。在被查處前,他前後“兼職”4個協會的會長、名譽會長或執行理事長。除了在位官員躋身文化圈,“官而退則藝”也是較為普遍的現象。
官員爭當“藝術家”,動機何在?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除了部分官員真有藝術追求,更多人是借權逐名。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説,一些本身並不是藝術家的官員熱衷於進入藝術協會,是想借用權力染指文化圈,進行更隱蔽的權錢交易。
頭頂“雅號”廣開財路,霸佔要職中飽私囊。一些躋身藝術圈的官員往往利用手中權力玩書畫藝術、出各種“專著”、開名人講座,以此收取不菲的稿費、出場費、講課費等。還有些官員覬覦珍貴藝術品,以“借用不還”等方式據為己有。
“官員藝術”權力定價,“舞文弄墨”實為洗錢。部分官員藝術造詣一般,但作品價格卻不菲,其所屬協會級別及協會中職位越高價越貴。這些官員“藝術家”熱衷題詞作賦留下“墨寶”,名正言順接受“潤筆”。
一些紀檢幹部認為,領導幹部的書畫“潤筆”、寫作收入等也應納入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內容,接受組織監督檢查。
嚴防“雅官”變“雅虎”
文化界人士認為,官員熱衷躋身文化圈導致社團組織行政化、官場化色彩濃厚。權力伸手文化圈、尋租空間巨大,不僅敗壞官場風氣,更不利於藝術發展。摘掉文化圈的“官帽”,去行政化改革刻不容緩。
記者採訪發現,為行業協會摘“官帽”,一些地方已經在行動。如成都市今年大力開展清理領導幹部在書畫、藝術等協會中兼任領導職務的問題。河南省紀委明確規定,非專業出身的領導幹部,不論在職還是離退休,不得在各類書畫、攝影、藝術等協會中兼任領導職務。
專家分析認為,“雅好”催生“雅賄”,“雅官”養成“雅虎”,實質都是權力“任性”,缺乏監督造成的。斬斷權力與腐敗的聯繫,還得從規範權力運作、減少權力尋租空間的角度,不斷完善反腐制度設計,從權力源頭剷除“雅腐”土壤。
一些法律界人士説,目前司法實踐中面臨的難題是,在官員“雅腐”案件中,以書畫作品為代表的受賄物真偽難辨、價值有彈性,變現手段隱蔽多樣,行賄物價值的認定讓反腐工作遭遇新挑戰,必須從制度建設上予以突破。
專家建議,針對現行法規條例中對“雅賄”缺乏明確認定、取證以及量刑難等問題,應對相關法規出臺補充細則或司法解釋,厘清對藝術品賄賂的司法認定標準、程式和定罪量刑標準。同時,建立完備的鑒定評估機制,為懲治“雅腐”提供有效依據。
寧夏一些紀檢幹部表示,“雅腐”是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大勁敵。基層紀檢部門必須及時拉起“警戒線”,加大對官員“雅賄”形式的警惕;不斷提高辦案能力,通過“雅好”背後的蛛絲馬跡發現腐敗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