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啟動險企資産配置壓力測試
- 發佈時間:2015-12-12 08:20:0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晚間,保監會發佈《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産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險資在資産配置時更應審慎。
“保監會一直堅守風險防範底線思維。對於保險資金近期頻繁在市場上大量買進股票,一直保持高度關注。”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説。
相關公司進行壓力測試
保監會“通知”中提出總體要求:即保險公司應當重視和加強資産負債管理,健全組織架構,完善管理機制,強化成本收益管理、期限管理和風險預算,堅持審慎的保險定價策略和穩健的資産配置策略,持續提升資産配置能力和投資管理能力。
同時,對於符合某些情形的保險公司,應當分析資産負債匹配狀況,進行資産配置壓力測試,評估對資産收益率、現金流和償付能力的影響,並向中國保監會提交壓力測試報告。
其中包括,財産保險公司的預定收益型投資保險産品投資金餘額佔上季度末總資産比例超過30%,且公司資産配置中股權、不動産類資産和其他金融資産合計佔上季度末總資産比例超過20%的。人身保險公司負債平均持有期少於5年,且公司資産配置中股權、不動産類資産和其他金融資産合計佔上季度末總資産比例超過20%的;人身保險公司的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保險産品大類賬戶中,至少一個大類賬戶資産收益率小于保險産品資金成本的。
保監會還強調,壓力測試報告要由保險公司投資風險責任人簽字。
市場化因素納入考量範疇
二級市場漲跌帶來的風險成為壓力測試的內容之一。
具體包括:針對以下假設情形,包括上證指數點位下跌20%、30%,無風險利率曲線上升50BP、100BP,利差擴大100BP、150BP,長期股權投資下跌10%、20%,投資性房地産價格下跌10%、20%,保險資産風險五級分類中不良資産60%和80%無法收回本金等,分別分析單因素變動情形下,對公司當期整體層面和大類賬戶層面的資産收益率的影響,以及對公司當期利潤、凈資産、凈現金流和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影響。
壓力測試內容還包括,財産保險公司預定收益型投資保險産品賬戶和人身保險公司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保險産品大類賬戶的資産配置結構及比例、保險産品結構及比例等基本情況,以及公司制定的相關保險業務發展計劃和資産配置計劃;賬戶資産方和負債方的預期現金流、平均持有期、資産收益率和資金成本,以及缺口和比率等情況。
同時包括,公司對於出現凈現金流由正轉負或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00%的情形,擬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和實施計劃。
按時報送壓力測試報告
通知明確,中國保監會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對保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和壓力測試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聘請獨立第三方審核機構對公司壓力測試出具審核意見。
對於評估認為公司資産負債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出現重大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的,中國保監會經提交資産負債管理監管委員會或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將採取提高流動性資産比例、限制資金運用渠道或比例、限制相關保險産品業務銷售、責令股東提供資金支援等監管措施。
對於壓力測試報告上交時間,分為兩類。一類是通知下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壓力測試報告;之後保險公司應當分別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測算,對於符合規定情形的保險公司,應當分別於6月30日後和12月31日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壓力測試報告。
另外,保險公司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有權參與上市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決策,或能夠對上市公司實施控制的,納入股權投資管理,合併計算通知相關規定情形的相關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