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後面積發生變化怎麼辦?
- 發佈時間:2015-12-11 13:32:04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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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求助
劉女士于2013年9月在濟南東部一小區買了一棟期房,合同約定房屋面積為100平方米,今年10月份開發商按照約定交了房。可是交房後劉女士發現房屋面積比合同規定少了4.67平方米,遂找到開發商主張權益。問該情形是否屬於房屋面積不達標?房屋面積少於多少屬於房屋面積不達標?
律師分析
北京市隆安(濟南)律師事務所房地産法律事務部白金印律師分析,在商品房預售中,商品房實際的面積與約定的面積往往不一致,這也是許多商品房買賣糾紛産生的原因。針對商品房預售後面積發生變化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了明確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援;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記者提示
若商品房在預售後面積發生變化,即開發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決:
(1)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對面積改變有約定的,依照合同的約定處理;
(2)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包括3%),則不能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購房款;
(3)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時候,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幫辦記者 杜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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