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熔斷相關規定發佈: 證券期貨市場交易機制進一步完善
- 發佈時間:2015-12-11 07:31:28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資本市場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4日正式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擬實施的熔斷機制在9月7日至21日公開徵求了意見,根據4861條反饋意見和建議,三家交易所對熔斷規則作了一定的修改。
關於熔斷時間長度:三家交易所將徵求意見稿中觸發5%熔斷閾值暫停交易由30分鐘縮短至15分鐘,但保留了尾盤階段觸發5%或全天任何時候觸發7%暫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
關於與現有漲跌停板制度的銜接:三家交易所認為放寬或取消漲跌幅限制會影響結算風險管理制度、杠桿類業務風控措施、市場監察指標等現行制度安排,對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影響也比較大,短期內難以實施。
關於熔斷閾值:三家交易所認為,在保留10%漲跌幅限制的前提下,5%作為第一檔閾值可以兼顧設置冷靜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雙重需要。觸發7%的情況雖然較少,但屬於需要防範的重大異常情況,應當一併考慮,以此阻斷暴漲暴跌等極端異常行情的持續。
關於基準指數的選擇:三家交易所認為,熔斷基準指數需要選取代表性強、影響力大、操縱難度較大的指數,相較于單市場指數而言,滬深300指數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場總體波動情況,其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産品的數量和規模也佔市場主導地位。
關於雙向熔斷:三家交易所認為,雙向熔斷更有利於抑制過度交易,控制市場波動。當市場“暴漲”時,也需要熔斷機制穩定市場情緒,防範投資者對市場上漲的過度反應,使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時間進一步確認當前的價格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