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8類品目擬實行批量集採
- 發佈時間:2015-12-09 11:29:2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陜西省寶雞市財政局近日擬定了《2016-2017年市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一期集採目錄調高了分散採購及公開招標限額標準,明確2016年起對列入集中採購機構採購目錄的臺式電腦等8個品目的産品試行批量集中採購。
《寶雞市2014-2015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明確,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市級1萬元、縣級5000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市級5萬元以上、縣級1萬元以上的工程,經財政部門批准後可實行分散採購。此次新一期集採目錄徵求意見稿將分散採購的限額標準調整為“市級單位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貨物和服務、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工程項目”。
2014-2015年集採目錄規定,市級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的限額標準為“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工程類項目為“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新一期集採目錄徵求意見稿將貨物和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調高至“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同時明確,政府採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給予了採購人更多的自主權。
徵求意見稿還依據財政部《政府採購品目分類表》中的有關分類及編碼,將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分為貨物、服務、工程三個一級品目,並將上期集採目錄中的具體品目分別對應設置為二級品目、三級品目,可操作性更強,便於採購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執行。
為充分發揮政府採購規模效益,徵求意見稿明確,2016年起對列入集中採購機構採購目錄中的臺式電腦、攜帶型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8個品目的産品試行批量集中採購,每季度組織實施一次。2016-2017年納入協議供貨的品目為辦公消耗用品、辦公傢具、車輛;納入定點採購的品目為車輛加油、車輛保險、車輛維修、公務印刷、健康體檢、會議服務以及市政維修、道路交通設施維修、照明施工、園林綠化等小額工程。徵求意見截至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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