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行道還給行人
- 發佈時間:2015-12-06 07:31:5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人行道上擺攤經營、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等現象,在許多城市普遍存在,既妨礙市民出行、堵塞交通,還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成為困擾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許多讀者來信認為,整治佔道經營等行為,應採取疏導規範與嚴格禁堵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模式,還市民一個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
疏堵結合治理頑疾
在我們縣城,佔道經營、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一直是老百姓投訴的熱點。雖經城管執法部門多次整治,仍無法杜絕這一現象。不僅破壞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環境,同時也直接影響著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佔道經營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是由於城市管理設施不配套,市場數量跟不上發展的需要,市場規劃不太合理。二是農村富餘勞力向非農領域轉移速度的加快,大量農民涌入城區,由於缺乏必要的職業技能,他們往往只能選擇投入少、“門檻低”的流動攤點來謀生。
騎路就市、佔道經營等行為,如果單純靠取締和突擊整治的方法,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容易引發執法糾紛。各地應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採取以疏為主、疏堵結合的方法,治理這一城市管理中的“頑疾”。
首先,要科學規劃。將市場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之中,使之與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同步規劃,配套建設。同時,應加快現有市場改造步伐,對那些規模小、設施不完善的市場,實施擴容、提檔改造,以提高現有場地利用效率,吸納馬路攤點。
其次,要規範管理。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環境、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要,建設一批簡易市場,使小攤點進入指定地點經營。這樣,既可以還路於民,滿足廣大群眾的一時急需,又能促進進城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就業。
再次,要齊抓共管。規範整治城市佔道經營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城管、工商、交通、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促使其走合法化和規範化的經營道路。
(安徽省潁上縣交通運輸局 朱 波)
城市管理須以人為本
佔道經營問題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熱點問題。作為城管工作人員,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改變管理模式,兼顧市容環境與百姓需求。
在流動攤販中,多數是進城務工人員和城市下崗失業人員,他們沒有什麼技能,也沒有多少本錢,只能通過流動擺攤或佔道經營來獲得收入。他們也想去正規的農貿市場擺攤設點,但不少農貿市場的攤位費、市場管理費都較高,又的確“吃不消”。
要解決佔道經營問題,應堅持以人為本、方便市民的原則。首先,要改變管理模式。根據城市道路功能、道路等級、交通狀況等因素,將城市道路劃分為禁設區、規範區,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在部分居民小區周邊規範設置佔道攤點,滿足市民生活需求。同時採取定人、定崗、定時的辦法加強管理,保證佔道攤點經營有序、衛生清潔。對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早餐攤、自行車修理攤、水果攤等,本著控制總量、方便實用的原則,重新規劃布設。
其次,要監管與服務並重。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分析佔道經營攤販的特點和監管中的主要問題,研究有效監管對策,通過立法明確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解決監管空白,建立起科學有效的日常監管、全程監管和綜合監管的長效管理機制。同時,定期為佔道經營的小攤販們開設市場行銷培訓班,提高業主的自我約束能力及經營水準。
再次,要輿論引導與攤販自治相結合。從市民和商販兩方面加強輿論引導和城市管理法規的宣傳,讓市民在耳濡目染中多聽、多看、多討論、多思考,逐步改變部分商販的不良習慣,實現規範經營。
(山東威海市文登區城管執法局 袁壯志)
創新思維還路於民
佔道經營是各地普遍面臨的一個問題,近年來,各地雖然採取了多種措施予以整治,但往往是集中整治時取得的效果比較明顯,整治過後反彈也嚴重。要做好佔道經營的治理工作,需要創新管理思維。
一是實行城市網格化管理。可將市區按區域、路段劃分為多個網格,每個網格指定一名執法人員為巡查責任人,具體負責網格內的巡查任務。巡查人員發現哪存在佔道經營行為,應馬上彙報到資訊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再把出現佔道經營需要整治的資訊送到區執法分局處理。如此一來,城市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每個網格裏的城市管理現狀隨時可查,有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準。在網格化管理和城管視頻監控基礎上,還可充分利用衛星定位系統、地理資訊系統、3G等現代資訊技術,實施統一的資訊採集、受理、派遣和核查工作。
二是推行城市長效綜合管理機制,摒棄運動式執法。實現長效管理,必須由單一執法向綜合執法轉變,實行區域性綜合執法,從根本上杜絕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和執法擾民等現象,進而提高城市管理整體執法效能。
三是加強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城管執法開放日、城管執法網民體驗等開放日活動,讓更多市民了解城管執法方式和職能範圍,進而增強對城管工作的理解、支援與關心,使佔道經營者認識到自己是城市的一分子,了解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從而願意並主動進場經營。
(河南鄭州市文化市場執法支隊 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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