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的通報
- 發佈時間:2015-11-30 14:31:29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園林事業管理局,各有關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416號)部署,我部于2015年7月上旬至9月下旬,組織8個檢查組對全國78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進行了執法檢查。現將結果通報如下:
一、四川峨眉山—樂山大佛等15處風景名勝區落實“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法定要求,做到規劃到位、建設有序、管理規範,風景名勝資源保護成效顯著,為優秀等級,予以通報表揚;
二、江西靈山等19處風景名勝區依法編制報批並實施規劃,依法依規開展建設活動,管理較為規範,風景名勝資源保護情況較好,為良好等級;
三、雲南阿廬等36處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基本到位,為達標等級,其中:安徽天柱山等21處風景名勝區雖為達標等級,但仍存在一些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四、江蘇太湖(無錫片區)等8處風景名勝區存在違規審批、違法建設、監管不到位、保護管理不力等突出問題,為不達標等級,責令限期整改,並予以通報批評。
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加大督查力度,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整改工作,並於2016年3月底前將整改結果報我部城市建設司。被責令整改的風景名勝區,在整改驗收達標前應暫停風景名勝區內所有建設活動及審批。
附件:1.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匯總表
2.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要求整改單位及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