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大綱和編制要求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7-06 16:32:05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編制,突出總體規劃重點,增強總體規劃的統一性和規範性,提高總體規劃審查效率,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等規定,我部研究制定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大綱(暫行)》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要求(暫行)》,已經國務院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原《關於規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上報成果的規定(暫行)》(建城[2013]14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