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0-19 15:29:58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部直屬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建科[2009]29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類別和要求
申報的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應緊密圍繞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需求,創新性強,技術水準高,具有較強的推廣和應用價值,對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有積極作用。
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分為軟科學研究、科研開發、科技示範工程和國際科技合作4類。
(一)申報的軟科學研究類項目,應重點研究與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發展戰略與規劃、技術政策、行業政策等密切相關的,能夠為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促進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創新的戰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問題。
(二)申報的科研開發類項目,應符合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重點技術領域,包括:
1.城鄉規劃與城市設計。重點為基於大數據的多規融合技術,城鄉規劃全過程評估技術,城市與城市群綜合交通、用地佈局、空間結構、功能組織的優化配置與虛擬倣真技術,舊城更新技術,城市生態規劃與景觀構建技術。
2.智慧城市與城鎮功能提升。重點為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和公共資訊平臺構建技術及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網格化等技術在智慧城市建設、城市防災減災、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中的應用。
3.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安全運作。海綿城市設計、建設與實施技術,城鎮供水安全保障技術,城市污水高標準處理和黑臭水體治理技術,城鎮固體廢物安全處理與清潔利用技術,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運作維護及應急防災技術,地下管線監測預警、無損探測與修復技術,城市橋梁智慧監測、災害預防與快速診斷修復技術。
4.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近零能耗建築技術,新建建築綠色性能提升技術,既有建築高性能綠色改造技術,綠色生態城區適用技術,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技術。
5.工程品質安全與抗震防災。工程品質檢測評估、管控與加固技術,現代建築結構關鍵技術,工程抗震防災技術,工業化建築基礎理論、設計、建造及標準化技術,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技術及裝備,新型建築材料開發與産業化。
6.宜居村鎮與新農村建設。村莊規劃編制與實施監管技術,農村住宅建築體系創新與節能環保技術,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技術及建設運維模式,傳統村落、民居與特色景觀村鎮保護技術。
7.資訊化技術應用。基於建築物、市政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社會綜合治理、人口居住空間及交通出行等方面的資訊化管理平臺及應用系統。重點突出大數據、網際網路+、遙感、物聯網、建築資訊模型、應急管理等技術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監測與運營服務中的應用。
(三)申報的科技示範工程類項目,根據示範的主要內容,具體分為:綠色建築示範,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低能耗綠色建築(園)區示範,建築工程與市政公用科技示範,綠色施工科技示範,綠色照明科技示範,資訊化工程示範,建築産業現代化示範。
1.綠色建築示範項目。應在滿足現行國家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基礎上,依據因地制宜的原則,綜合考慮建築全壽命週期的技術與經濟特性,結合建築所在地域的氣候、資源、生態環境、經濟、文化等特點進行。重點為技術整合和單項關鍵、先導型技術工程的應用,具有引導帶動作用。
2.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項目。被動式技術是實現近零能耗的主要方式,應在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基礎上,參照《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築技術導則》,重點通過適應氣候特徵的高效保溫隔熱性能的圍護結構、自然通風、天然採光、合理利用太陽得熱等被動式技術的應用,最大限度降低建築能量需求。
3.低能耗綠色建築(園)區示範項目。應以規模化推進綠色建築發展為主要目標,統籌兼顧土地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示範(園)區宜在1平方公里至3平方公里範圍內,示範內容應包括低能耗綠色建築以及綠色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建造施工、運營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環節。
4.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科技示範項目。應符合《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建科[2002]222號)的要求。建築工程科技示範應在開展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及資訊化技術應用的基礎上,突出新型建築結構體系、複雜施工、地基基礎、建築遮陽等重要專項技術。市政公用科技示範應是城鎮水務、環境治理、道路交通等市政公用行業重大工程技術示範。
5.綠色施工科技示範項目。應在加強管理的基礎上,突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創新,通過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實現安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保護環境的目標。
6.綠色照明科技示範項目。應在工程建設中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在保證照明品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並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做到功能完善、特色鮮明,具有很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7.資訊化工程示範項目。應從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加強資訊技術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的應用,突出建築資訊模型、遙感數據應用、空間地理資訊整合等先進技術,有效推動資訊資源的共建共用。
8.建築産業現代化示範項目。應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築、鋼結構建築、木結構建築以及其他工業化建造方式為重點,開展關鍵技術和産品及成熟技術體系整合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具有典型示範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
選用我部發佈的技術公告及重點推廣領域的技術,或者是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的示範工程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
(四)申報的國際科技合作類項目,應有與國外合作機構的合作協議,且協議雙方應為獨立法人。申報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不重復申報軟科學研究、科研開發、科技示範工程等項目。
二、項目申報程式和管理
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kjxm.mohurd.gov.cn)進行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審批、實施和驗收等工作。
(一)項目申報單位按照《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登錄管理系統註冊、填報項目資訊。已註冊填報過科學技術計劃項目資訊的單位,無需重新註冊,仍然按照原登錄名和密碼登錄,如有問題請與管理系統技術支援單位聯繫。項目申報單位線上提交申報材料後,由推薦部門(單位)審核。
(二)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和部直屬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和《關於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10]13號)要求,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認真做好本地區(單位)2016年度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線上審核、推薦工作。
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審核、推薦要嚴格把關,對在研究、開發和工程示範中沒有相應工作基礎的申報單位申報的項目、與國家或部門科學技術計劃項目重復的項目及不屬於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工作的項目,不予推薦。加強對本地區(單位)以往推薦並立項項目的清理,對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執行率低的單位,要加強申報項目審查,嚴格控制申報項目數量,直至取消申報資格。
(三)各申報單位線上提交的申報材料經推薦部門(單位)審核通過後,列印申報書及附件1式2份,送推薦部門(單位)蓋章。各推薦部門(單位)將推薦項目清單連同經蓋章的申報材料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一併報送至我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四)管理系統受理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30日。
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和示範工作經費由申報單位自籌。
聯繫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聯繫電話:010-58933282
通訊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
郵遞區號:100835
管理系統技術支援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訊中心
聯繫電話:010-5893441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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