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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買買”變“退退退”也未嘗不是好事

  • 發佈時間:2015-11-25 03:33:45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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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買買”

  變“退退退”

  也未嘗不是好事

  “雙11”過去了十多天,隨著所購物品陸續到貨,不少人又開啟了“退貨模式”。退貨的理由五花八門,有的因為貨不對板,有的因為價格高了,有的因為後悔當初太衝動。韻達快遞公司有關人士稱,“雙11”後每天退貨的人數增加了四五倍,快遞員三頭六臂都忙不過來。

  “雙11”時“買買買”,“雙11”後“退退退”,已成每年底的例行節目。有人因此認為,“買買買”變“退退退”,刺破了電子商務表面繁榮的泡沫;還有人認為,從“搶購潮”到“退貨潮”,説明很多消費者極不理性;甚至有人為“快遞小哥”抱不平,説這一買一退無端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

  這些説法,也是每年“雙11”後的例行節目。但是,只要換一個角度就會發現,“買買買”變“退退退”未嘗不是好事。

  表面上看,先有“買買買”後有“退退退”,其實恰恰相反,因為可以無條件退貨,所以很多人才衝動乃至瘋狂地下單。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使得消費者在下單時無須深思熟慮,無須審而慎之,沒必要那麼理性。衝動消費又如何?反正可以反悔,可以退貨,而不需要真正“剁手”。

  反之,如果沒有“退退退”作為保障,人們就不會有“買買買”的瘋狂,加上網購只見圖片不見實物,消費者出手會更加謹慎。如此,不僅“雙11”火爆不起來,電子商務的發展將舉步維艱,而且人們的消費需求受到抑制,于整個經濟發展不利。

  可見,“無理由退貨”猶如撬動消費需求的杠桿,刺激人們消費慾望的催化劑,既利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也利於擴大內需、提振經濟。而“買買買”之後又“退退退”,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多數消費者只是退掉了少部分商品,“雙11”全網銷售額1200多億元,哪怕遭遇大量退貨,也仍然是一個可觀而可喜的數字。

  另外,正如專家所言,“買買買”變“退退退”可以倒逼電商規範經營、誠信經營。隨著人們可以隨意退貨,那種“以次充好”的模式將逐漸在電商平臺失去立足之地。

  至於有人同情“快遞小哥”辛苦,辛苦是不假,工作量增加是實情,但人們“買買買”再“退退退”,也正是快遞員掙錢的好機會。若問快遞員,是寧願輕鬆些少賺點,還是寧願辛苦點多賺些,想必他們會選擇後者。圖舒服的人,根本不會幹快遞這一行。當然,面對快遞員的辛苦,我們這些消費者態度好一點,經常説聲“謝謝”是有必要的。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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