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雙11”後退貨潮助推網購理性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1-18 10:54: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雙11”,是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後的第一個網購狂歡節,“網路購物七天內可以無理由退貨”等條款的實施,為消費者網購維權提供了法律支撐,相當於給予消費者一個“後悔權”。可人們陸續收到商家發來的商品後,一些人一邊拆著快遞,一邊卻要開始辦理退貨了。(《泉州晚報》)
“雙11”後退貨潮是對網購的理性提醒。
一則,有利於消費者理性消費觀念的形成。實踐證明,在網購過程中,很多網購産品大多是受商品優惠所牽引,大家只顧埋頭“拾便宜”,卻未對商品的實用性、適用性仔細考量。網購過後,當人們從眼花繚亂的網路平臺走出來,看到了現實中的貨品,才會覺得盲目花錢買了假貨或劣質産品,這時候出現“退貨潮”也在所難免,反正退貨無理由。但這種失敗的經歷往往會在消費者心中留下陰影,長此以往,有利於消除大家盲目消費的理念,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二則,有利於促進網店的正當運營。長期以來,某些網店商品良莠不齊,之前顧客網購退貨“三思而後行”的時候,往往還能靠消除差評了事。但有了“無條件退貨”的法律撐腰,網店店主們也不得不重新思考一下未來的出路。
總而言之,“雙11”後退貨潮,應該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從另外一層意義上來説,還會産生積極的意義。一是給消費者一個教訓,提醒大家不要盲目消費,否則即使退貨成功也要自己搭上郵費;對於網店店主來説,退貨潮更是對誠信經營的一則重磅提醒,必須堅持貨真價實,誠信經營。而對於整個網購經濟來説,也是一次理性的調整,相信經過幾個退貨的反覆,整個消費環境都會變得更加理性,那個時候,退貨潮就會慢慢消退直至消失。
張培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