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養結合相關政策
- 發佈時間:2015-11-18 04:52:3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將“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作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六大任務之一。《意見》提出,推動醫養融合發展,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援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要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係,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端醫療服務試點。
□ 2015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提出要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推動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探索形成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的主要模式和內容。
□ 今年11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結合,更好保障老有所醫老有所養。會議指出,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是深化醫改、應對老齡化、增進億萬家庭福祉的惠民舉措,也能帶動大量就業。會議確定,促進醫養融合對接。醫療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康復護理場所。支援養老機構按規定開辦老年病、康復、中醫醫院和臨終關懷機構等。推進基層醫療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結合,為老年人家庭提供簽約醫療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援醫療資源豐富地區將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機構;強化投融資、用地等支援,擴大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創新長期護理保險等産品。會議決定,在全國每個省份至少選擇一個地區開展醫養結合試點示範。 (楊開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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