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將可異地挂失補辦
- 發佈時間:2015-11-13 07:31:1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王茜)日前,公安部印發《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意見明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意見要求,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挂失申報,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證挂失申報資訊系統,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挂失資訊核查服務。全國公安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接收、發還群眾撿拾到的丟失居民身份證,建立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資訊庫,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據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 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2016 年7 月,將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推廣異地受理。2017 年7 月,將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異地受理、挂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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