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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起草律師代理申訴的規範性文件 堅決防止有錯不糾

  • 發佈時間:2015-11-12 15: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濟南11月12日訊(記者 李萬祥)中央政法委11月10日至11日在山東濟南召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題培訓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姜啟波指出,要將案件評查與督導協調相結合,對下級法院沒有按時反饋的,上級法院應當加強督導協調力度,堅決防止“有錯不糾”的傾向。據悉,最高法正在起草律師代理申訴的規範性文件,吸收各方意見後會儘快出臺。

  姜啟波強調,建立律師參與化解與代理申訴制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舉措。律師認為申訴信訪不符合啟動再審條件的,應當向當事人做好釋法明理、息訴化解工作。人民法院對經律師評議沒有問題的案件,可以依照涉訴信訪終結辦法的規定予以終結。律師認為案件可能存在錯誤或瑕疵的,經所在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機構評議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立案予以審查。對案件確有錯誤或瑕疵的,應當依法糾正或補正。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對一些區域集中,案件壓力不太大,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可以對某類申訴案件試點律師強制代理,擴大法律援助範圍,為立法修改提供實踐經驗。”他説。

  姜啟波也指出,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還處於初級階段,在制度建設、經費保障、激勵機制、管理考核、宣傳引導等方面仍有不足,律師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目前,90%以上的省份已經不同程度地開展此項工作,法院和律師等社會第三方合力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並在促進涉訴信訪形勢好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從調研情況看,一些法院受財力、場地、人員等方面的制約,存在畏難情緒,尚未開展工作。

  在司法資源緊張的情況下,單靠法官一個群體是無法滿足群眾的需求的。律師作為精通法律,熟悉司法實踐的專業人士,通過答疑解惑,辨法析理,可以使長期陳情申訴的群眾正確理解法律和司法程式,息訴息訪,放下生活“包袱”,打開精神“枷鎖”。

  按照中央政法委《關於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要求,加大律師執業保障力度,為律師閱卷、調查、與承辦法官溝通等提供方便。要擴大律師參與範圍,在信訪聽證、第三方評估、信訪終結等工作中邀請律師參加,聽取專業意見。嘗試將息訴息訪協議簽訂、司法救助資金髮放等工作委託律師事務所或者法律服務機構承擔。

  姜啟波指出,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先行一步,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推開;條件不具備的,要儘快開展試點工作,爭取明年年底前各級法院均實現律師參與化解與代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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