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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召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題培訓會

  • 發佈時間:2015-11-11 13: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濟南11月11日訊(記者李萬祥)中央政法委11月10日至11日在山東濟南召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題培訓會。中央政法委副秘長王其江在輔導報告中指出,涉法涉訴問題形式上是法律訴求,核心是權益保障。律師參與這項工作,不是幫助辦案單位“和稀泥”、“搞擺平”,根本目的是幫助信訪人維護自身權益,以信訪人合法權益的有效實現促進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王其江強調,律師在化解工作中要保持獨立性,在代理申訴中要保持公正性。既要防止把律師值班室簡單搞成政法機關的“第二接訪室”,只接待諮詢、收轉材料,不做實質性的化解和代理;也要防止搞成律所的“第二收案室”,為追求經濟利益,只重視申訴代理,不下功夫做化解息訴。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不以營利為目的,無償向信訪人提供法律諮詢、解疑釋惑、困難救助申請等法律服務,律師的辦案補貼、工作經費由政府解決。接受委託、代理申訴,要充分考慮信訪人的承受能力,主動降低服務成本,不得違規收取律師費,不得搞風險代理。對當事人確有困難的,要及時幫助其申請法律援助。

  王其江指出,有些信訪案件遲遲得不到解決,既有辦案單位有錯不糾的問題,也有客觀條件限制案件破不了、執行不了的問題,但更主要的是當事人對法律不理解、對辦案單位不信任。這些案件大量積壓,不僅加重了信訪人自身負擔,也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對社會秩序造成了很大衝擊。

  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步入新階段。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處理,結束訴訪不分、用行政手段解決司法問題的歷史,這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對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具有示範意義。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涉法涉訴信訪形勢不斷改觀,初步實現了從“信訪不信法”到“棄訪轉法”的轉變。

  根據中央政法委日前印發的《關於建立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運作模式主要有坐班值守型、專案專人服務型、專家評查型、代理型等基本的方式方法。據了解,實踐中,各地從源頭預防、過程化解、申訴代理、末端處理等方面,探索創新了一系列運作模式,極大豐富了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

  其中,從今年6月1日起,山東省市兩級18家法院同步推開律師代理申訴工作,首批45家律所和430名律師持證上崗,專門代理不服刑事裁判,不服民事、行政再審處理的申訴案件。山東法院、律所分別設置“律師代理申訴”值班室,實行雙軌值班制,按照“諮詢免費、自願代理”原則,律師開展接待諮詢、法律釋明、提出意見建議、代理申訴等工作。經過4多月的運作,律師已接待當事人申訴諮詢近3000件,表示息訴息訪的1345件,有代理意向的109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式的67件,通過其他途徑分流解決13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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