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三大疑問待解
- 發佈時間:2015-11-11 07:34:18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真拉動消費?真掐架?真讓利?
“雙11”三大疑問待解
網路購物潮真正拉動消費嗎?
疑問一
每年“雙11”來臨之際,實體商店都如臨大敵。聲勢一年勝過一年的“雙11”,到底是“無中生有”創造了更多的消費,還是“乾坤大挪移”搶走了實體店的生意,成了市場關注的焦點。
“從10月底開始,進店試穿網路活動款衣服鞋子、卻沒有當場購買意向的消費者越來越多了。”在知名品牌店做導購的小霞説,自家店舖往年從11月開始就進入高試穿、低購買的“特殊時期”,自己和同事們忙得一塌糊塗卻沒有相應的回報,隨著今年預售商品模式的擴大,“特殊時期”已經越來越長。
實體店正在淪為“試衣間”?電商們真的能取代實體店嗎?來自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前三季度,全國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10.5%。與此同時,全國網上商品零售額同比增長34.7%,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10%。
由此可見,網上商品零售額增速是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增速的三倍,電商已經成為拉動內需的領頭羊。
電商“口水戰”為名還是為利?
疑問二
每年到“雙11”“6·18”等電商集中大促的時段,一場場口水戰總是不可避免,今年也不例外。這不,雙雙赴美上市的阿裏、京東,如今卻在國內打起了口水仗,甚至鬧到了投訴舉報的地步。
近日,京東宣佈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稱阿裏脅迫商家對京東和阿裏進行“二選一”,有壟斷市場的嫌疑。阿裏隨後回應稱,市場問題由市場解決,讓消費者選擇,但對於是否有“強迫商戶在阿裏和京東兩個平臺間‘二選一’”的行為,阿裏方面未作出進一步回應。隨後,海淀法院還受理了京東起訴天貓不正當競爭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5日明確表示,電商平臺企業作為構建誠信守法的網路交易環境的第一責任人,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律師董毅智認為,目前國內網際網路行業最缺少的就是在法治框架下的正規的市場競爭,京東與阿裏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體現了其國際化的趨勢,體現其逐步遵循市場規律,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成就中國的網際網路行業。
但是也有業內專家認為,部分電商年年都在大促集中的時段與競爭對手高調“口水戰”,看似互掐的行為更可能是商家吸引眼球的炒作手法。比如,數年前的電商“三國殺”等均有惡性炒話題的嫌疑。
“價格戰”是真讓利還是搶噱頭?
疑問三
“低價”是網民爭相參與“雙11”搶購的一大誘因,各大商家也紛紛以“低價”為賣點和吸引眼球的噱頭,甚至不惜大打價格戰。然而過去幾年的“雙11”期間,即使是大型的購物平臺均有種種“驚爆價産品提前偷偷下線”、“優惠産品先提價後降價”等負面新聞,今年這樣的現象還有嗎?
記者在自稱平臺“雙11”補貼消費者4億紅包的電商平臺D2C上看到,一款長期價格保持在850元、最低銷售價格低至650元的爆款連衣裙,在“雙11”前竟被調漲到了909元。
“我等這條裙子已經好幾個月了,最初限時的價格只要650元,再用APP里長期有效的優惠券減100元等於買下來是550元,錯過了限時我一直等到‘雙11’,結果價格反而調高了,這意味著就算是用200元的‘雙11’紅包,還是比限時價格貴了159元,比起平時的價格也只有幾十元優惠,還不得不忍受‘蝸牛物流’。”上海白領鬱林説。
今年“雙11”前,上海消保委特地約談了多家電商企業,要求其遵守上海地方法規實行“一人一物一確認”,被約談的國美線上和百聯E城兩家電商卻做出了種種奇葩應對。其中,國美線上沒有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網售商品是否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也未設置提示程式、採取措施或技術手段,供消費者確認。其參與約談的代表稱,向領導提了好幾次整改建議都被領導駁回,理由是影響銷售。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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