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利農為農是根本
- 發佈時間:2015-11-05 07:32:58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2日正式公佈。《方案》涵蓋農村改革的方方面面,是當前我國農村改革的頂層設計,具有廣泛指導意義。我省農村改革現狀如何?突破口在哪?記者昨天採訪了有關專家。
“就我省而言,更廣泛地推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是下一步農村改革的突破口之一。”長期從事農村政策研究的省內專家諸紀錄説,明晰農村産權是《方案》中的重要內容,這方面,我省已先行先試,走在全國前列。今後,按中央部署,在更大範圍明晰農村集體産權,是強農富農的重要途徑。
諸紀錄告訴記者,一般來説,農村産權分為3種:資源性資産,包括耕地、山林、水面、四荒地資源;經營性資産,包括部分農村建設用地、標準化廠房、智慧大棚、電力設施等;公益性資産,如校舍、衛生室等教育、文化、衛生設施等。
明晰資源性資産産權,主要方式就是土地確權。土地確權後,既能保證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又能為擴大權能打下基礎——土地經營權可抵押,承包權可入股。我省是土地確權的試點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土地確權已完成大部分,林權改革也基本完成。對於不易分割的資源性資産,如水面,我省由村集體對經營者招標,所獲經濟效益或作為集體經濟收入,或分紅給農民。至於四荒地開發,我省鼓勵工商資本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進入。公益性資産的産權基本無法量化到個人,但要提高利用效率;如果有閒置的公益性資産,如不再使用的校舍等,可轉變為經營性資産,所獲經濟效益可量化到個人。
我省農村改革的最大亮點是明晰經營性資産,並由此催生新型集體經濟。
在蘇南地區,這種通過股份合作制改革、將集體經營性凈資産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做法已普遍展開,改變了過去“人人有份、人人沒份”的集體經濟權屬虛置狀況。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金星村,2001年組建全省第一個社區股份合作社,把4295萬元集體資産量化給513名農民,全村農民變股民,“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紅”,當年戶均分紅超過4萬元。目前,蘇州村級新型股份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到4168家,持股農戶比例超過96%,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連續12年實現兩位數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比1.9:1,為全國最小地區之一。
無錫市農村股份合作社凈資産總額達183.2億元,社均3757.3萬元,70%的合作社實現按股分紅,86萬人享受個人股分配。合作社分紅已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之一。目前,蘇南農村新集體經濟的普遍做法是興建標準化廠房、打工樓、商業用房等物業用於出租,經營風險小,收益持久而穩定。在蘇州,以財産性、物業性收入為主的穩定性收入已佔到村級集體總收入的3/4。無錫2013年租金收入在村級總收入中超過60%。
除了蘇南,蘇中、蘇北很多地方也已開展經營性資産的股份量化,全省40多個縣(市、區)成立農村産權交易流轉市場,其中東海縣是全國第一個建立産權交易市場的縣。産權明晰並有有形市場後,農村經營性資産實現保值增值,農民分紅多了,集體經濟也壯大了。諸紀錄認為,這次出臺的《方案》,明確要改革農村集體資産歸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等問題,這將促使改革在我省更廣大地區展開。
除了股份量化,固化股份是我省正在推進的一項改革,昆山市從去年底開始已開展對股份的固化,這種做法猶如土地承包權不能因為家庭成員的變化而變化,有利於農村穩定。
農村治理“政經分開”,也是《方案》明確的方向,這方面我省同樣已有探索。以前,村集體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入公益性設施建設,集體經濟不堪重負,農民收入也受影響。
近年來,蘇州和無錫等地已試點“政經分開”,明晰公共財政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支出上的責任,絕大部分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資金由公共財政負擔。農村自治組織(村委會)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成人員可交叉,但職能和賬目分開。今年7月,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14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與所在村村委會“分賬管理”,村委會與合作組織完成“切割”,前者履行農村公共事務管理,後者則主要從事經營,兩個機構兩本賬,互不“搭界”,防範村幹部參與集體資産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腐敗現象。到去年底,全省村均集體收入達169萬元,名列全國前茅,與農村治理的“政經分開”改革有很大關係。
農村綜合改革,主要目標是增加農民收入、推進城鄉一體化。通過這幾年先行先試,我省成為全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包括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城鄉低保標準在內的城鄉社會保障差距逐漸縮小。根據中央發佈的《方案》,我省將制定結合本省實際的實施細則,一個大前提就是維護好、發展好農民的根本利益。本報記者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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