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颶風行動壓縮“老賴”生存空間

  • 發佈時間:2015-11-05 02:32:55  來源:大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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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嚴厲懲戒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與權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自8月20日起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颶風行動”強制執行活動。淄博市兩級法院共拘留269人,公佈失信被執行人2312人,執結案件標的額約3427萬元。

  □ 本報記者 劉 磊

  本報通訊員 張玉傑 劉雪麗

  “颶風行動”執結案件294件

  今年4至5月間,博山區某小區業主集體訴淄博市博山區某房地産開發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博山區法院審理,該房地産開發公司應向40名業主支付違約金及遲延履行金。但該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履行付款義務。7月,40名業主集體向博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被執行人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義務。但執行幹警對被執行人的所有財産展開調查,並未發現有價值的可執行的財産線索。博山區法院便將該公司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使其在貸款融資、行政審批等方面受到諸多限制。隨後,執行幹警對該公司負責人講明,要對其採取拘留、搜查、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在強大的失信懲戒和強制措施壓力下,被執行人籌集了5萬元交到了執行局。至此,該批涉及40人的集體訴訟執行案件順利執結,案件從立案到執結僅用一個多月時間。

  “為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加大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的懲戒力度,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彰顯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自2015年8月20日起,淄博中院在全市法院組織開展‘颶風行動’集中強制執行月活動。”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志民介紹。

  截至9月20日,淄博全市各級法院共拘留269人,搜查75人次,拘傳14人,罰款11人,公佈失信被執行人2312人,移送涉嫌拒執罪或引導當事人自訴5人,實際執結案件294件,其中執行和解46件,強制執行114件,自動履行116件,其他方式結案18件,執結案件標的額約3427萬元。

  重點執結“骨頭案”、“釘子案”

  “為保障‘颶風行動’集中強制執行月活動順利實施,淄博市兩級法院均成立專項執行活動領導小組,對活動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統一行動,並抽調執行、法警、宣傳等部門組成強制執行團隊,對抗拒、規避執行集中採取強制執行措施。”陶志民介紹。

  “颶風行動”要求淄博市兩級法院結合自身實際,確定納入活動範圍的案件。其中,涉黨政機關案件、中院督促執行案件、重點敏感信訪案件、涉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執行案件、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中院因執行監督指定受理的案件,要全部納入活動範圍,並作為此次“颶風行動”強制執行活動的重點。

  “建立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的發現機制、成案機制、移送跟蹤機制和考核機制,對全市法院未結執行案件進行排查摸底,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的案件線索,逐案逐人登記造冊,多方面多渠道蒐集固定證據。”陶志民説。

  同時,將責任分解細化到每一個基層法院,要求逐案制訂執行方案,將強制執行任務進行分解量化,落實到人,責任到人,限期完成。進一步強化執行強制措施,廣大執行幹警早出晚歸,不辭辛勞,不懼危險,與抗拒、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鬥智鬥勇,通過採取淩晨執行、週末執行、假期執行等方式,集中執結了一大批“骨頭案”和“釘子案”,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敢於碰硬,重拳出擊。

  此外,對於失信被執行人應納盡納,並將每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刊、電視、微信、微網志、電子顯示屏、社區佈告等媒介進行公開曝光,與金融機構、工商、房地産、出入境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在金融貸款、政府扶持、市場準入、招投標、出境、高消費等方面進行限制。對於履行完義務的被執行人,及時予以遮罩。截至9月20日,淄博市法院已公佈失信被執行人17103人。

  “‘颶風行動’把開展集中強制執行活動與規範執行行為結合起來,做到依法、文明、規範執行,杜絕粗暴執法,確保案件當事人及參與強制執行活動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活動不發生群體性事件和意外事件。”陶志民介紹。

  以行動為契機轉變執行方式

  “‘颶風行動’強制執行月活動,是我市法院全面落實‘三嚴三實’要求,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全市法院將認真總結這次集中強制執行活動的經驗教訓,努力提高案件執行質效,使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陶志民説,通過活動開展,進一步錘鍊了執行幹警意志力,增強了執行幹警凝聚力,檢驗了執行幹警戰鬥力,充分展現了執行幹警過硬的工作作風和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

  據陶志民介紹,淄博市兩級法院以“颶風行動”為契機,全面推動執行工作理念從“協商”向“強制”轉變,執行工作方式從“個體”向“團隊”轉變,各基層法院自主組織與全市法院統一組織相結合。用足用活各類強制執行措施,將專項活動中協作搜尋、控制、拘留等工作措施固化成制度,使強制執行成為各類生傚法律文書的堅強後盾。實現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常態化,對失信被執行人做到應納盡納,實行各基層法院自主曝光與中院集中曝光相結合,分批分期曝光失信被執行人資訊,保持對抗拒執行行為堅決打擊的高壓態勢。

  同時,淄博市兩級法院還加強網路查控系統運用,通過全國法院執行網路查控系統,全面、高效、及時、準確搜尋和控制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産,借助執行資訊化手段,大幅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加大執行過程中的權利救濟力度也尤為重要,對執行異議和督促執行案件實行立案登記制,執行人員及執行機構對執行異議和督促執行申請材料不再予以接收並預先審查,從源頭上消除此類案件的立案障礙,杜絕和糾正違法執行和消極執行行為。”陶志民坦言,下一步還應將涉執信訪案件導入法定程式,最大限度減少執行信訪,全面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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