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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洗手間摔一跤誰之過

  • 發佈時間:2015-11-03 08:36:15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從省消保委獲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級消保委共接到消費者投訴3164件,受理3164件,比去年同期3624件下降12.69%,涉案金額1541.2萬元。在眾多投訴中,餐飲類、教育培訓類和旅遊服務類的投訴問題較為突出。其中餐飲類類投訴121件,比去年同期103件上升17.48%,居服務類投訴首位。

  今年7月初,平湖的吳女士投訴稱,6月底她在平湖市一餐館就餐時,在洗手間因地面滑而摔倒,導致腰椎小骨骨折休息一個月,並已花去醫藥費600多元。吳女士認為導致腰椎小骨骨折的原因是餐館沒有安全提示且地面滑造成的,餐館負有責任,理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並提出了10000元的賠償要求。而餐館負責人認為,事發現場沒有目擊者,消費者也只是在離開時口頭告知了服務人員,同時餐館內有安全提示標注,在洗手間外面有地毯,最重要的一點是消費者自己在喝酒後穿高跟鞋去洗手間。因此,吳女士應負主要責任。商家出於人道主義願承擔一定責任,最多補償1500元。

  消保委認為,餐館有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但在本次事件中,消費者自身確有責任,應放棄過高的要求,積極爭取和解。如調解不成訴諸法院,消費者並不一定有勝算。最終,雙方達成一致:餐館補償消費者3000元,消費者表示認可接受。同時,餐館表示將加強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此類問題再度出現。

  本報記者 馬焱 通訊員 馬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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