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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稅款返還”獎勵亟待取消

  • 發佈時間:2015-11-02 00:29:34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魏文彪

  近年來,湖北地稅系統爭相建設超面積豪華辦公設施,一些地方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今年下半年以來,湖北地稅系統已有包括省地稅局原局長在內的100多名幹部因此受到處理(11月1日《京華時報》)。

  據報道,稅務部門動輒數億元的鉅款來自“超收稅款返還”獎勵制度,只要稅務部門完成了當年的稅費徵繳任務,超過的部分,地方財政就會按一定的比例返還。截至2015年9月,湖北黃岡市縣兩級地稅部門賬上“超收稅款返還”的餘額超過4億元。有幹部坦言,賬上有錢,領導就有搞基建的衝動。一是覺得花錢給公家辦事,自己沒貪錢,就不會出大問題;也有的幹部居心不良,想搞暗箱操作撈好處。所以,遏制興建豪華辦公樓之風,除了應當問責相關責任人,讓各單位“不想”興建豪華辦公樓之外,還應取消“超收稅款返還”獎勵制度,讓各地各單位“不能”興建豪華辦公樓。

  其實,各地徵稅行為應當依法進行,對於應當徵收的稅收,一分都不能少,對於不應徵收的稅收,一分都不能收。也就是説,稅收該徵多少就徵多少,一切應當依法進行。而有些地方向稅務部門下達稅款徵收任務,實行“超收稅款返還”獎勵,稅務部門難免甚至必定會通過違法多徵稅款,達到完成稅收任務以及多獲得返還獎勵的目的,然後將返還的資金用於包括興建豪華辦公樓在內的各類違規行為,助長奢靡享樂之風。

  讓人憂慮的是,存在“超收返還”獎勵制度的不單稅務部門,不少地方還對行政罰款實行財政返還獎勵制度,導致有些行政執法部門為了多獲得返還資金,不惜實施亂罰款行為,然後將返還的資金用於違規發放福利或興建豪華辦公樓,不單損害行政執法對象的權益,而且滋生各類不正之風。

  所以,無論是從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維護企業與個人合法權益出發,還是出於更好遏制違規發放福利、興建豪華辦公樓等不正之風的需要,各地應當立即取消所謂的“超收返還”獎勵制度,並對繼續實施相關返還獎勵的責任人實施問責,以消除一些單位違法徵收稅款與實施亂罰款行為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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