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專家聯名給專車新規提建議
- 發佈時間:2015-10-23 08:35:49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0月22日(記者寧迪)記者今天獲悉,12位專家聯名提出建議,希望交通部暫緩制定專車新規。
他們是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經濟所副總工程師何霞、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教授金勇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劉莘、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于文豪、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教授王靜、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王軍、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教授張效羽、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張興祥、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交通規劃研究院院長張國華、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鐘瑞慶和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
據悉,四天前,無界智庫和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在北京舉行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專題研討會,這些來自交通規劃、資訊化部門和法學界的人士參與了研討會。
這些專家認為,網路預約車的興起,對傳統出租汽車行業的監管框架和監管方式造成了極大挑戰,交通運輸部草擬《辦法》,本意是為了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但該《辦法》存在缺陷,將會影響網路約租車這種新型業態的發展。
這12名專家認為,網路約租車經營服務不是簡單的傳統計程車行業加網路預約,而是新型交通網路資訊服務,不能用監管傳統計程車的思維對待這種新業態。在他們看來,《辦法》中存在影響網路預約計程車發展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對網路約租車資訊服務平臺的強制性地域分割;將平臺和駕駛員之間的法律關係界定為勞動關係;不當的數量管制;低估了平臺的資訊審核能力。
建議稿裏指出,《辦法》中設定大量監管措施,這些措施中有些是沒有必要存在的,如車輛性質限制、數量管制、價格管制;有些是不符合網路約租車行業特點的,比如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等。真正的網路約租車措施卻比較缺乏。
在網路約車實際運作中,存在大量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比如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虛假資訊從事相關服務或接受相關服務,洩露乘車人乘車資訊等個人隱私,發生交通事故後網路資訊服務商與駕駛員和第三方的責任承擔問題等。對於這些問題,《辦法》沒有提供充足的執法依據,規定足夠的符合網路約租車特徵的監管措施。
專家們建議,在專車立法上對新興産業應當允許試水,根據“網際網路+”特點設計監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