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擬被定性出租客運 監管或走向疏堵結合
- 發佈時間:2015-10-20 15:5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反覆的博弈,中國網際網路出行平臺監管終於獲得了重大突破。近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對外公佈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私家車不允許接入專車運營平臺等。
這次意見稿的主要出發點是規範車輛和駕駛員的資格,保障公眾安全。但是,正如業內專家所言,一刀切把專車定性為出租客運性質不太穩妥,無法體現專車的共用經濟思維。專車監管要真正從用戶安全、便利、實惠等需求出發,做到切合實際,行之有效。
監管意見千呼萬喚始出來
專車是不是黑車?專車如何監管?近幾年來,網際網路專車的“合法性”等問題一直縈繞在業界人士以及消費者的心頭。近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對外公佈了《管理辦法》,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專車監管辦法意見稿的公佈,使之前沒有完整法規可依循的專車行業,終於迎來了一套全國性的法律框架。
《管理辦法》有幾大焦點。其一,專車定性為“網約車”,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網約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即私家車如果將車輛屬性登記為出租客運,其使用年限將被限制在8年之內。另外,專車需取得出租汽車類別的《道路運輸證》,網約駕駛員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還需要取得預約計程車汽車駕駛員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其二,獎勵促銷需提前10日公告。關於價格,《管理辦法》要求運營商合理確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同時,要求經營者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運營服務。如果企業要實行市場獎勵、促銷等行為,需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
其三,網約車不得上路巡遊攬客,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以上的網路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國性的專車監管意見出臺前,上海市的專車監管已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上海市交通委近日向滴滴快的頒發網路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據了解,這是中國乃至全球範圍內頒給網路約租車平臺的第一張許可證。相比全國性的監管辦法,上海交通委發佈的網路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中並未規定專車車輛使用性質需要登記為出租客運。
有人歡喜有人憂
《管理辦法》的公佈,在業界引起了軒然大波。
各大專車企業反映不一。滴滴快的新聞發言人陶然表示,網約車管理辦法尚在徵求意見期間,我們會繼續和相關主管部門溝通和反饋。優步中國也表示,最終還要看各地的執行細則。而一些具備運營資格的專車平臺則認為《指導意見》是“好消息”,AA租車公關負責人表示,或許不久的將來會有強勢租賃公司轉型進入專車領域。神州租車回應稱,將認真研究《辦法》的規定,並向主管部門反饋相關意見和建議。
在消費者眼裏,《管理辦法》對專車行業一直以來存在的安全問題、司機資質都做了相應的規定,“野蠻生長”的專車行業即將被規範。但亦有消費者擔心,專車納入計程車管理後,專車將成一種“更貴”的“計程車”。
雖然《管理辦法》獲得了一部分消費者的歡迎,但在專家眼裏,該辦法得到更多的是“差評”。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認為,“《管理辦法》不過是在原有計程車基礎上,擴大了計程車的種類和數量,跟專車體現的共用經濟思維無關,因為它沒有讓非營運車輛分享式的使用,還是依照了以前的計程車管理體制,這是比較保守的一種處理。”交通工程師顧嘯濤認為:“我對公平競爭、司機、乘客合法權益保護的內容沒有異議,但一刀切把專車定性為出租客運性質不太認可,這是把共用經濟模式給否定了。”但亦有專家表示贊同,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副會長、秘書長王麗梅表示,這次意見稿的主要出發點就是公眾安全,規範車輛和駕駛員的資格,對行業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
監管何去何從?
對專車施行監管是必然趨勢,但業界對《管理辦法》出現了不同的聲音。那專車監管到底要如何開展呢?據了解,美國部分州和新加坡已通過政府監督平臺而放手由平臺管理約租車服務實現了網約車服務的合法化。法國交通部近期也表態需要調整傳統計程車監管制度以適應網路約租車服務。作為共用經濟的典型代表,專車的監管也要切合實際、行之有效。
從監管角度而言,在保障專車用車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的同時,也應兼顧網際網路共用經濟的性質。業內觀察人士蔡雄山表示,近年來專車等以“共用經濟”的形式,打破了長期以來計程車行業的壟斷狀態,降低司機空駛率和碳排放量,通過網際網路評價機制有效改善司機服務;緩解城市打車難等等,其經濟和社會效益有目共睹。如果網路專車遵循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那與計程車無異。同時,專車價格將會上漲,順風車等將消失,這都是很多消費者不願看到的。
專車市場的現狀是私家車接入過於氾濫,導致了行業魚龍混雜。《管理辦法》亦是從此角度予以制定規範。當然,要管理複雜的專車行業,《管理辦法》還需要細化規則,不斷完善。事實上,專車監管不僅要看具體的監管規定以及相關部門的處理方式,還需要專車行業自我完善予以配合。專家建議,約租車公司對接入平臺的車輛和司機,要進行嚴格的安全核查,建立健全服務規範,設置乘客投訴渠道,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