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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將出臺 不搞“單兵突進”

  • 發佈時間:2015-10-22 00: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中國的醫療服務價格仍沿用上世紀90年代的定價標準。價格過低,導致醫院和醫生不能靠技術和服務獲得收益,“以藥養醫”“以器械養醫”,乃至過度醫療、動輒引導病人做“大檢查”的弊病由此而生。理順醫療服務的價格體系,是調整醫院、醫生和患者三方利益關係的關鍵所在。

  10月21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指導意見已完成初稿,目前正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預計將於年底前下發。

  同日,國家發改委公佈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這是落實近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根據《中央定價目錄》,一般醫藥商品和服務定價已經取消,《中央政府定價目錄》中只保留了特殊藥品及血液的定價,這包括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以及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地方政府定價一般只保留了一些公立醫院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

  現有醫療服務價格 未能體現技術勞務價值

  醫療服務價格,指的是醫療機構對患者服務的醫療項目收費標準,包括門診、住院、各項檢查、治療、檢驗、手術項目等等的收費價格。

  由於醫療服務屬於公共産品的範疇,因此在中國,醫療服務價格並非通過市場供求的調節自然形成;而是採用政府定價的方式決定。因此,醫療服務價格一般低於醫療服務的實際價值。然而,醫療服務收費又是醫療機構收入的主要渠道,是醫療機構彌補醫療支出的主要方式。

  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曾公開表示,“現在醫療服務價值體系不合理,一、二、三級護理每天7元、5元、3元,低得可憐,嚴重背離了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造成了一些不合理的醫療行為和不合理的收入結構。改革要使價格合理地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技術價值。”

  近年來,中國政府曾在山東、廣東等地開展試點,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等指標收費的價格改革。同時,還配合公立醫院改革,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收付費方式等所有措施,嘗試建立新型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以優化醫院的收入機構,調動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許昆林説,當前的醫療服務價格遠沒有理順。主要因素之一,是受到醫療機構的診療用藥行為和醫保基金的支付能力所限。此外,醫療服務的收費行為也存在不規範問題,加重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的情況時有發生。下一步,改革將圍繞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堅持調放結合,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價格形成的機制。對於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強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要及時放開價格,促進競爭,更好地滿足百姓需求,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價格改革不能“單兵突進”

  隨著政府不斷推進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制度,公立醫院的盈利模式也將隨之發生變化。按照理順醫療服務比價的政策導向,未來,醫院從藥品獲得的收益比例將會降低;從醫療服務獲得的收益比例將會提升。

  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是“新醫改”的一個重要目標。今年5月份,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公立醫院運作新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文件指出,在降低藥品、醫用耗材費用和取消藥品加成的同時,要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合理調整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非常敏感,改革過程中一定要強化價格、醫保、醫療等相關政策銜接,不能單兵突進。” 許昆林認為,下一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時,要減輕患者負擔相結合,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作、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有一些設備檢查還沒有納入醫保,所以 老百姓會覺得比較昂貴,下一步,根據制度的成熟程度,可以逐步把這些項目納入醫保範圍。”許昆林説。

  許昆林還強調,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一定要強化價格、醫保、醫療等相關政策銜接,不能單兵突進,要著力做好“三個結合”,一是與充分發揮醫保控費作用相結合;二是與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相結合;三是與減輕患者負擔相結合。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作、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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