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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風險共存 三思而後行

  • 發佈時間:2015-10-17 08:31:44  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致電大地車險客服,工作人員李女士表示,如果被保險人不是車輛的持有人,一旦發生理賠,被保險人對保險金具有請求權,因此對於“背戶車”而言,應該是“誰開車誰投保”,這樣在發生事故後,開車的人才能獲得理賠,如果使用原車主的身份證件投保,這樣實際使用車的人是無法獲得理賠的。

  此外,購買“背戶車”的消費者,一般會與二手車商簽訂一份協議,主要內容是,以購買該車的日期為界,此前該車所發生的經濟糾紛、交通事故、違章違法等,都由此前的車主承擔;此後一切問題由購買者承擔。

  對此,律師許健表示,雖然該協議看似保護了雙方利益,但車輛是以實名制登記作為所有權的認定標準,“背戶車”買賣雙方依舊承擔一定風險;對於賣車的人來説,“背戶車”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將會面臨法律風險;而對於買車的人來説,最大的風險是賣指標的人有負債,法院會查封原車主名下的機動車,這樣買車人的利益也就得不到保護。

  業內人士提醒,如果打算買車,最好還是通過獲取指標上牌的辦法,才能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車輛,也避免日後産生不必要的糾紛,規規矩矩買輛真正屬於自己的車,這樣開著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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