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消保委約談10家電商 百聯E城網購退貨收費10%挨批
- 發佈時間:2015-10-13 08: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雙十一”即將到來,網購退貨問題再次引發關注。今年3月15日,新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實施,明確規定對於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經營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一人一物一確認”。然而,新條例實施半年來,仍有電商並未將此條落實,其中百聯E城存在問題尤為嚴重:網購退貨要收10%的手續費。昨日,市消保委約談了10家電商企業,並對百聯E城提出整改要求。
多數電商未“打悶包”
9月份市消保委電商辦對14家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85.7%的被調查電商企業能夠按照新《消保法》和新《消保條例》的規定,通過顯著的方式告知消費者是否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並在消費者購買結算前提示、確認,但仍有個別電商企業沒有做到。
百聯E城存在類似的問題,其在退換貨政策中註明:對於顧客誤購、多購、購後改變主意等原因,在商品包裝整潔、完整未拆封、相關配件齊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以選擇退貨,經網站認可同意後,顧客退貨需扣除手續費,手續費為商品售價的百分之十,客戶自行承擔運費。這加重了消費者的義務,與《消保法》和《消保條例》中關於“7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相悖。
10家電商被約談
昨日市消保委約談了10家電商企業,要求各電商落實“一人一物一確認”。
消保委對百聯E城提出整改要求:對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要以顯著的方式主動告知消費者; 同時要採取技術手段設置提示程式,在消費者購買時、結算前作出“一對一”的提示説明,便於消費者選擇。
對於被指出的問題,百聯E城代表表示,雖然網站退換貨政策中規定退換貨需要扣除手續費,但是實際操作中還是比較人性化,滿足消費者的退換貨需求。
促銷不得拒絕七日退貨
據統計,2014年市消保委系統受理網路購物投訴為33609件,而今年僅上半年就已經達到23241件,同比增長了75%。
網購投訴的問題主要反映在虛假促銷、取消訂單、退貨難售後服務差等方面。其中涉及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網店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無理由退貨義務,二是網店未以顯著方式告知引發退貨爭議,三是網店以商品拆封為由拒絕退貨。
對此,市消保委建議各電商,在“雙十一”組織促銷活動時,不得採用設置格式條款的方式拒絕退還訂金,不得以預售商品為由拒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不得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