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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吹噓有百人專家團隊 未獲授權用資深律師肖像

  • 發佈時間:2015-10-09 03:29:34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瓊珂 通訊員 王治國)陳先生是一名合同法資深律師。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發現自己莫名其妙成為一家法律諮詢公司的專家團隊成員。相關宣傳網頁上,不僅有陳先生的姓名、肖像,還有他的詳細個人介紹。近日,浦東法院一審判決涉事諮詢公司向陳先生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公證費1000元。

  【案情回放】

  為了吹噓自身強大的智庫,某諮詢公司在公司網站上寫到“擁有近百人的專家團隊”,其中使用了陳先生的資料。發現情況後,陳先生多次與對方聯繫,希望把相關介紹撤下來,但未被接納。於是,陳先生向浦東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書面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公證費1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企業網站上使用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圖片,屬於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姓名權和肖像權的侵害,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以案説法】

  問:法院為何未支援賠償3萬元經濟損失的訴請?

  答:根據法律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陳先生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但並未舉證證明其因被告的侵權行為而遭受除公證費支出以外的其他經濟損失,因此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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