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5年500余人辭職 壓力大待遇低係主因
- 發佈時間:2015-05-26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特別報道】法官離職為哪般
壓力大、待遇低成離職主因,員額制令部分年輕法官心存疑慮
今年4月,一則落款時間為2015年4月3日,名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關於辭去公職的有關要求》的文件在網上流傳。
其中規定,對於在西城區人民法院工作的行政編制人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如果享受了住房分配、公費求學深造、挂職交流、配偶進京落戶等政策,那麼不管其是否已滿5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均需要再延長5年的服務期限。
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源於2008年7月16日,中央組織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上述在網路上流傳的文件還提到,因辭去公職事宜出現違反紀律情形的,視情形給予開除等處分。
而根據公務員法和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被開除過公職的,不得再被錄用為公務員,也不能獲得律師執照。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就上述文件與西城區人民法院聯繫採訪,截至發稿前,西城區人民法院未做出回應。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進行之際,這份網上流傳的文件以及法官流失問題再次引發人們的關注。
愈發嚴峻的法官流失問題
雖然有不少觀點將法官離職解釋為人員的正常流動,但數據證明,近年來,法官流失問題正在加重。
2014年北京市兩會期間,“法官流失”現象就寫入了市高院工作報告。在其後的全國兩會上,北京團審議“兩高”報告時,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長慕平回應了該問題。慕平表示,近5年,北京法院系統已有500多人辭職調動離開法院,法官流失現象嚴重,且主要集中在基層法院,離開的法官大部分經驗較豐富,能力較強,流失速度還在加劇。
而在1000多公里外的司法改革前沿——上海,情況同樣不容樂觀。
據《解放日報》報道,2013年,上海法院辭職的法官超過70名,較2012年有明顯增加。據調查,這部分離職法官多為35歲至45歲的高學歷人才,法學功底紮實、審判經驗豐富,不乏中級法院副庭長之類的業務骨幹。從2008年到2013年,上海每年平均有67名法官離職。
據媒體報道,2014年上海法院系統共有105人離職,其中法官有86名。值得注意的是,這86名法官中,有17個審判長,43人擁有碩士以上學歷,63人是年富力強的“70後”,都是不折不扣的審判中堅力量。
最新的數字同樣不容樂觀。據報道,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上海法院系統已有50人選擇離開,其中包含18名法官,一個季度的離職人數已近去年一半。
記者查閱了近10年的最高法院工作報告,其中都會用一節介紹法院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注意到,自2013年周強就任最高法院院長以來,其工作報告中的問題部分較以前發生了明顯變化,其中對“人員流失”問題的表述,就在悄然改變。
在最高法院前任院長王勝俊2012年和2013年所作的報告中,“人員流失”還被表述為是部分法院面臨的問題。而在周強這兩年所做作報告中,則刪去了“部分法院”的表述。
措辭變化下,顯露出的是法院人員流失的嚴峻形勢。
法官流失為哪般?案多人少,待遇較低
張坤畢業于一所知名大學法學院,目前在北京市某區法院任代理審判員,他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在他剛進法院的前幾年,法院還在持續大量補充法官,案件量只是平穩增長。2003年時,西城法院有個法官年度結案數量過百,獲得了二等功,因為當時很少有法官的結案數量可以過百。
不過情況在2007年之後發生了變化,張坤告訴記者,從2007年起,法官人數只有少量增長,可審理的案件數量卻猛增。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從2008年至2012年,全國法院受理案件總量年均遞增6%,這5年間,地方法院受理案件數量超過5600萬件,審結、執結的案件數量超過5500萬件,同比分別上升29.30%和29.76%。
內蒙古某中級法院立案庭負責人告訴記者,從2007年起案件數量增長,一方面因為2007年民訴法修改,訴訟費繳納辦法正式施行,擴大了收案範圍,降低了立案門檻,訴訟費收取標準也明顯降低;同時也因為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賴和期待不斷提高。
與案件數量的增長相比,法官數量卻增長緩慢。根據《人民法院年度工作報告(2010)》披露的數據,2006年,全國19萬法官審結了855.5萬起案件。而據新華網報道,全國法院2013年的結案數為1294.7萬件,已比2006年多出了440萬件;全國法院法官人數為19.6萬,這一數字僅比2006年多出6000人。
2014年北京市兩會期間,北京市高院院長慕平介紹,北京法院工作人員8576名,具有法官職稱的有4168人。2008年北京法院收案量突破40萬件,近年保持在40萬到43萬之間。平均每個法官每年立案100余件,多數法官長期加班加點,呈高負荷狀況。
另一方面,據慕平介紹,北京法院擁有法官職稱的人員中,有637人屬行政後勤保障人員,佔15%;886人是院長、副院長、庭長等,主要精力投入于審判的監督指導,佔21%。這樣算來,有36%的法官實際上不經常辦案。
這無疑又增加了部分法官所面臨的壓力。
2015年的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出,案多人少、人才流失問題突出,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一線法官年每人平均辦案高達300多件。
而法官所面臨的壓力還不止于不斷高企的辦案數量。
“你可以找個基層法院,每天隨便找兩個法庭旁聽一下案件審理過程,看看現在法官審案子有多難,有些當事人有多鬧。”張坤有些無奈地向記者表示。
然而,與法官工作的任務重、風險高對應的,卻是待遇的低下。
目前在北京某中級法院任職法官助理的陳進給記者算了筆賬:試用期每個月工資4550元,扣除五險一金和個稅後,能拿到3812元。“跟在體制外的同學比,人家也不比我忙多少,但拿得比我多,想想真糾結。”
而據記者了解,法官助理、助理審判員與審判員之間的工資額差距不大,法院人員工資的差距主要體現在行政級別與工齡上(編者注:助理審判員與審判員均屬於法官序列;所謂年輕法官一般為助理審判員,多由工作滿三年,通過預備法官考試後的法官助理出任)。因此,即使陳進能夠進入法官序列,其工資也不會因此大幅增長。
張坤表示,“對於法官群體,我只能説壓力太大,工作太忙,待遇太低。”
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偉清曾就近年上海法院法官流失現象對媒體解釋道,“法官流失有多種原因,包括薪酬低、職業晉陞渠道不通暢、缺乏職業尊榮感等等。”
員額制改革,年輕法官的擔憂
除去案多人少、待遇較低等問題,近兩年試行的“法官員額制”,也或多或少影響著年輕法官們的選擇。
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組會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提出建立法官員額制,把高素質人才充實到辦案一線。
同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其中提出,建立法官員額制,對法官在編制限額內實行員額管理,確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審判一線。建立員額制後,法院人員將分為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法官的具體員額應根據該地區案件數量與複雜疑難程度設定。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對於這一輪的司法改革,法官們都覺得改革方向是對的,但一些法官表示,應對法官認定的標準進一步明確、細化。
對此,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成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司法改革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即將實行的員額制意味著原有的部分人當不了法官,在員額制實施過程中,能不能打破論資排輩,過去不辦案的‘領導’會不會擠壓員額空間十分重要,要讓年輕人看到希望和出路,他們才能留下來。”
2014年7月,作為首輪司法改革試點的上海率先公佈司法改革方案,方案規定,法院的法官、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分別佔隊伍總數的33%、52%和15%。
據人民網報道,改革前,上海法院系統審判人員佔隊伍總數的49%。如果按照法官佔隊伍總數33%的比例計算,將有佔隊伍總數16%的審判人員進入不了法官隊伍。
據媒體報道,全國很多基層法院的法官認為上海這一33%的比例過低,有些法院副庭長以上的領導比例,就超過了35%,這些法官擔心因為比例過低而被排除出審判員隊伍之列。
尤其是一些年輕法官認為員額制給自己的未來帶來了不確定性。在北京某區法院任助理審判員的李峰告訴記者,“原來還指望幾年後能成為審判員,現在真是前途渺茫了。別説自己資歷不夠,排得上排不上,就算能熬,將來恐怕越來越難。”李峰的擔憂代表了相當一部分年輕法官的心態。
一位省高級法院院長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固定的法官員額,讓業務庭裏的一些年輕法官(不少是現在的辦案骨幹)擔心進不了法官員額。”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教授曾撰文指出,很多年輕骨幹力量認為前景不佳,因為按照現有方案,員額制最多不超過編制的40%,而有人統計,法院中層領導以上就達到30%。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高其才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就上海法院改革來看,前幾個批次的員額制名額相對充分,矛盾不至於完全顯現,年輕法官入選的機會還比較大。但是要知道,將來員額必將會越來越飽和,競爭越來越激烈。某些能力稍顯不足的青年法官會對自己將來的職業發展做出預判,影響其決定。” 記者 鄒堅貞|北京報道
(文中張坤、陳進、李峰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