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減半
- 發佈時間:2015-10-01 04:06:3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30日訊 記者崔文苑報道:今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通知顯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這是對國務院常務會議支援新能源汽車和小排量汽車發展措施、促進調結構擴內需舉措的進一步貫徹落實。
“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兩部門負責人介紹説。具體包括幾大類,第一類是國産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7”,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不超過9人;第二類是國産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不超過9人,“額定載品質(kg)”項小于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第三類是其他國産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不超過9人。此外,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産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我國現行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即購置稅是車價的10%,因為車價中包括17%的增值稅,所以買車時應以開票價除以1.17,再乘以10%。車購稅減半徵收後,以一輛10萬元的車為例,目前消費者應繳納汽車購置稅約為8547元。減免購置稅後,意味著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將減半,約4274元。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4年我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全年共銷售1314.60萬輛,佔乘用車銷售市場的66.73%。有專家分析認為,1.6L轎車對於國內汽車消費的個人或家庭來説為黃金排量,且其價格在10萬元左右,因而新政策的推出有助於刺激小排量汽車消費,從而實現減排目標。據了解,2009年到2011年期間,我國曾實施過1.6升及以下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此次再度實施此政策,將能促進小排量汽車的消費,為普通消費者帶來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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