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推出同業存單産品 初期在自律機製成員範圍內試點發行
- 發佈時間:2015-09-28 08: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訊 (記者 沈則瑾)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制定了《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同業存單境內發行人操作指引》和《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同業存單境外發行人操作指引》。
據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自貿區同業存單是指以自由貿易賬戶為依託,面向金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是一種貨幣市場工具。當前,推出自貿區同業存單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而自貿區同業存單市場的快速發展也將為推出面向企業和個人的自貿區大額存單奠定堅實基礎。
自貿區同業存單的推出,對於上海自貿區金融市場的深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完善自由貿易賬戶體系的利率定價機制,為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積累寶貴經驗;二是創設主動有效的流動性管理手段,拓展區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完善自由貿易賬戶體系的貨幣市場功能;三是對實施“一帶一路”戰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具有積極意義;四是吸引全球金融機構參與自貿區金融活動,推進自貿區金融改革開放,提高市場活躍度。
自貿區同業存單的設計以目前較為成熟的境內同業存單為藍本,在發行方式、報價模式、發行計劃、資訊披露等方面基本承繼了境內同業存單的管理框架,但也結合自貿區的實際情況和境內外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在發行主體、投資主體、賬戶體系與交易平臺等方面進行了差別化設計。自貿區同業存單以自由貿易賬戶為依託,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建設、獨立運作的發行交易系統上公開發行或定向發行,由中心提供發行、交易和資訊服務,由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記、託管、結算服務。
自貿區同業存單的發行主體分為境內發行人和境外發行人兩類。其中,境內發行人包括區記憶體款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經法人授權、已設立自貿區分賬核算單元(FTU)的上海地區存款類金融機構。境外發行人包括在中國境外以及港澳臺地區註冊並經所在國家(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存款類金融機構。
為規範自貿區同業存單市場定價秩序,促進形成合理的存單市場價格,有效發揮上海貨幣信貸市場秩序自律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自貿區同業存單推出初期,將首先在自律機製成員範圍內試點發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將結合自貿區金融改革創新進程以及自貿區同業存單市場發展情況,以較快速度分批次擴大發行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