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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低於2400元可申請公租房補貼 新政加大對中低收入家庭保障力度

  • 發佈時間:2015-09-26 08:0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市住建委、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對租金補貼檔位和標準進一步細化。據悉,通知將於11月起實施。

  昨日,市住建委、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政在補貼標準統一、優惠比例細化、特殊困難救助等方面有了更為詳盡的規定。根據新政,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將可申請公租房補貼。

  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須不高於2400元

  《通知》稱,除懷柔區、平谷區、密雲縣、延慶縣外,其餘各區實行統一的公租房分檔補貼比例。具體標準為: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産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産凈值76萬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須通過市、區縣住保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區縣政府自行確定本區縣內公租房租金補貼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和家庭總資産凈值。

  城市低收入家庭補貼比例為90%

  《通知》對租金補貼檔位和標準進一步細化。一方面,租金補貼檔位劃分依據明確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可以享受95%的租金補貼;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即每人平均月收入為930元的家庭,補貼比例為90% ”。

  另一方面,對於每人平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此次《通知》中將標準更加細化,由之前的每600元設立一檔,變為每400元設立一檔,且補貼額度也有所提高,每人平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補貼比例由50%提高至70%;每人平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間的承租家庭,補貼比例由25%提高至50%;每人平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到1800元(含)的,仍舊維持25%補貼;每人平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間的家庭補貼比例由10%提高至25%;每人平均月收入超過2000元(不含)但不高於2400元(含)的家庭,補貼比例仍舊為10%。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調整,不僅加大了對公租房承租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力度,更進一步提高了租金補貼的使用效率。

  此外,《通知》將對補貼比例95%、90%、70%的家庭補貼面積上限由之前的50平方米上調為60平方米。符合調整後標準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積超過50平方米但低於60平方米的部分,將納入補貼範圍,其他廉租家庭仍按原有標准予以補貼,補貼力度不會降低。

  享受新政優惠需向街道主動申請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出臺,是完善我市公租房租金補貼機制的積極舉措,有利於加快推進我市公租房保障模式由“以實物配租為主”向“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並舉”轉變,對構建首都科學合理的保障房發展體系意義重大。

  對於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家庭。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家庭可繼續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只要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格後,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準核定公租房租金補貼。

  據悉,《通知》於今年11月1日起實施,新規“適用”後,相關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關優惠,應向所在的街道(鄉鎮)等基層部門主動提出相應申請。文/本報記者 朱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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