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建設探路“財金融合”
- 發佈時間:2015-09-22 09:24:1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財政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與國家開發銀行在京共同舉辦開發性金融支援高標準農田建設視頻會議,對創新投融資模式,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指出,利用金融資金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實現財政資金與金融資金的有機融合,是轉換財政投入方式、創新涉農資金運作機制的積極探索和有益嘗試。
此前,財政部於今年8月分別與國開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創新投融資模式,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作用,創新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機制,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國家農發辦主任盧貴敏表示,利用金融資金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如期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轉換財政投入方式,創新涉農投入機制的重要舉措。
盧貴敏對利用金融資金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立足當地實際,認真選好項目,確保良好開局。在初期試點階段,應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先找到突破口,重點選擇那些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綜合實力較強、提質更新願望比較強烈的國有農場,以及土地經營已達一定規模、迫切希望改善基礎設施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進行試點。對於一些符合條件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可考慮納入試點範圍。一些條件較好的地區,可以將步子邁得稍大一點,將符合要求的各種類型、多個項目納入試點範圍,整體推進試點工作;有些地區如果把握不太大,選擇試點項目要少而精,實現重點突破。
二是堅持因地制宜,鼓勵大膽探索,實事求是開展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利用金融資金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上應遵循現行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制度的相關規定,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允許採取差異性政策和制度安排,不搞“一刀切”。試點項目建設需要招投標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符合不需要進行招投標條件自行施工的,應加強指導監督,確保工程建設品質。
三是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監督檢查,提高財政貼息和補助資金運作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財政貼息或補助資金先由省級財政在中央財政下達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中據實安排,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逐級撥付到項目實施主體在貸款銀行開立的賬戶上,並嚴格按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實際發生的貼息或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額外單獨安排。同時,要嚴格管理,加強監督,確保資金安全。
會議強調,財政部和國開行要加強合作,多措並舉,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工作。一是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各級農發機構要主動與當地銀行加強溝通交流,做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解釋以及試點項目的篩選、推薦等項工作。二是健全跟蹤問效機制。要對試點工作進行全程跟蹤問效,及時化解矛盾,妥善解決問題,認真歸納總結試點經驗。三是強化正向激勵機制。要把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因素,納入各省工作品質考評範圍。要在正常分配各地中央財政農發資金的基礎上,單獨安排試點項目貼息或補助資金,並鼓勵在試點縣優先安排産業化經營項目。
國開行副行長袁力出席會議並講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發辦和國開行各分行有關負責同志在各分會場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