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未依法依規招標三峽集團屢審屢犯
- 發佈時間:2015-09-11 08:03: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昨天,審計署發佈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地下電站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公告”。公告指出,未依法依規招標的問題審計署此前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的審計中曾多次指出,但這次審計仍然發現了這一屢審屢犯的問題,且金額達15.4億元之巨。
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自1992年三峽工程開建以來,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21次組織對三峽工程建設情況、輸變電工程建設情況和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2015年3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圍繞三峽工程地下電站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展開,重點對三峽地下電站自開工以來至2015年4月底的投資完成、建設管理、資金支付和資産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延伸調查了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諮詢和物資供應等參建單位。
■審計問題
工程招標未依法依規涉及15.4億
審計發現,三峽工程地下電站設備物資採購、工程施工、技術諮詢服務等未依法依規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54271.72萬元。其中,主體工程土建和部分設備安裝等施工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32012萬元。水泥、粉煤灰、鋼材等物資採購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16357.2萬元。設備監造、機電監理、工程諮詢等技術服務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採取直接委託方式,涉及金額5902.52萬元。審計署強調,這類問題審計署在此前對三峽集團公司的審計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審計仍然發現相關問題。
竣工財務決算多計投資達3.3億
審計還發現,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多計投資33785萬元。審計核實後,對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調減27552.1萬元,主要是多計預留尾工項目投資23208.29萬元;虛計工程量、單價或超出合同約定多計費用等,造成多計投資4185.62萬元;混凝土對外銷售收入未按規定衝減投資158.19萬元。待攤投資調減5194.83萬元,包括將應由三峽樞紐其他工程承擔的費用1716.27萬元計入地下電站工程;超標準支付監理費1732.78萬元、招標代理費452.89萬元;重復支付勘察設計費和專項研究費用413.92萬元等。
工程管理不嚴造成增資1965萬
審計查出工程建設管理不嚴格,導致增加投資1965.51萬元。這包括標段劃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嚴,增加投資413.86萬元;設備材料採購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趕工措施費800萬元;高出其他供應商最高供應價格採購粉煤灰,增加投資409萬元等問題。此外,審計還查出工程部分閒置及退場物資設備處置不規範。其中低於規定價格42.53萬元處置物料集裝箱,還有200多項退場設備儀器未納入評估清單,部分直接無償處置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問題整改
整改報告未提處理責任人
審計報告對於出現的問題,建議三峽集團公司完善招標投標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工程投資控制,加強設備物資管理和處置,避免閒置浪費和資産流失。
昨天,三峽集團也發佈了整改公告,三峽集團稱,目前審計指出的各項問題均已完成或落實整改。對“設備物資採購、工程施工、技術諮詢服務未依法依規招標”等問題,公司採取了全面調整招投標管理組織體系、修編12項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整改措施。
公告中並未提及對有關責任人所做的具體處理。
>>專家觀點
審計單打獨鬥難根治屢審屢犯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表示,三峽集團的問題凸顯僅靠審計部門一家單打獨鬥,很難根治屢審屢犯問題。
汪德華提出,要從根源上治理屢審屢犯問題,對於財政資金的使用,人大應在審批預算時要求預算單位提供更加詳盡的預算報告和資金用途,明確招標採購的有關資訊。而財政部門則要在預算資金使用中對於資金使用和撥付進度加強管理,強化事中的跟蹤檢查。同時守好資金批復和資金使用這事前、事中兩道關鍵環節,才能更多避免未依法依規招標、高出供應商最高供應價採購等違法違規和損失浪費等問題一再出現。
京華時報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