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細化制定14條具體任務 協同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9-11 07:5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劃(2015-2016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細化制定了14條具體任務,要求協同有序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行動計劃》在哪些方面有新突破?對當前正在推進的中國製造2025、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一系列重大戰略將發揮何種作用?9月10日,《經濟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
這份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組織起草的《行動計劃》,對強制性標準改革、推薦性標準改革、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改革試點、標準國際化和統籌協調機制建設等重大改革舉措提出了具體要求。
圍繞“一帶一路”戰略、中國製造2025、推進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行動計劃》提出了研究制定中國標準“走出去”工作方案和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的要求;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出了推進科技類學術團體開展標準制定、鼓勵團體標準先行先試的措施。
強制性標準改革是標準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其目標是將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一級,這是對現行標準體系的重大改革。《行動計劃》對推進強制性標準改革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研究制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二是對現行強制性標準及計劃開展全面清理、評估;三是在工業領域先行開展整合修訂試點;四是各部門、各地區不再下達新的制修訂計劃;五是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明確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是《行動計劃》的一大亮點。團體標準是為滿足市場、科技快速變化及多樣性需求,由具有法人資格、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學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産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制定的標準。團體標準最活躍,也最貼近市場需求,能最大限度地釋放企業和市場活力。因此,有關部門在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方面,主要堅持3個原則,一是不設許可,不搞準入;二是市場驅動,自主制定;三是自願採用,優勝劣汰。近年來,國內一些新興産業領域也開展了團體標準的積極探索。
此外,提高標準國際化水準也是《行動計劃》中的重點內容。國家標準委將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在鐵路、電力、航太等領域,推動一批我國優勢技術成為國際標準。同時,不斷深化國際標準化多、雙邊合作,加強中外標準互認工作,擴大我國參與國際和區域標準化活動的影響力。(經濟日報記者 韓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