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強制性標準兜底作用
- 發佈時間:2015-04-08 13:29:5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3月26日公佈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方案強調改革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國際接軌、統籌推進的原則,明確了6個方面的改革措施。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湯萬金。
突出底線:強制性標準更強
方案提出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逐步將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准發佈或授權批准發佈。
湯萬金説,強制性標準是保障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的底線。目前,我國強制性標準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管理上條塊分割,指標上交叉重復矛盾,重要標準協調困難,以及超範圍制定等方面,導致了我國強制性標準“不強”,缺乏科學性與權威性。
由於強制性標準涉及安全、環保等公共利益,關乎民生福祉,必鬚髮揮強制性標準“兜底線”的作用。湯萬金錶示,通過此次改革,國家將加強強制性標準的統一管理,建立統一的強制性標準體系。由國務院批准發佈或授權批准發佈,將提高其權威性和嚴肅性,更加有效地推動強制性標準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實施。
滿足市場需求:團體標準更活
方案提出要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産業技術聯盟,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
團體標準是為滿足市場、科技快速變化及多樣性需求,由專業領域內具有影響力並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産業技術聯盟制定的標準。
湯萬金説,國外的團體標準發展相對成熟,美、英、德、法、日、俄等國均有大量制定標準的專業性社會組織,團體標準不僅是這些國家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非常活躍、非常貼近市場需求的一類標準。隨著我國産業聯盟、學會、協會、商會以及聯合會等社會團體蓬勃發展,一些社會組織已積極探索團體標準的制定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湯萬金認為,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是滿足市場多樣化的需要。消費個性化趨勢和市場多樣化發展,僅靠單一的政府供給模式已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通過設立團體標準,可以有效增加標準的供給。
突出技術先進性:企業標準更高
方案提出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建立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産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
湯萬金説,企業之間的品質和技術競爭,背後實際上是企業標準的競爭。企業標準反映了企業的製造能力和技術水準。實踐證明,標準化是企業挖潛、革新、改造和創新的重要途徑,也是不斷提高企業技術水準的重要途徑。
湯萬金認為,企業為了滿足市場競爭需要和消費者不斷增長的需求,只有追求和採用更高的標準,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優勢。企業追求更高的標準,是它們的內在動力。
他還表示,企業貫徹實施新標準的過程,也是應用和推廣新技術的過程。未來,專業機構開展對企業公開標準的對比和評價,將有助於企業增強標準化意識,提高標準水準,促進提升我國企業産品和服務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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