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棟小産權房如何轉正拍賣
- 發佈時間:2015-09-09 08:30:48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曹天健
2015年8月20日,青島傑盛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傑盛”)股東李秀針向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遞上實名舉報信,舉報包括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內的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員在招拍挂前將8份政府內部文件及資訊提供給房地産開發商。李秀針告訴記者,她自揭內幕的肇因,是她與青島傑盛及其法定代表人薛曉明之公司解散糾紛一案。該案的起因則是15棟樓房中的568套房在銷售前是否涉嫌虛假招拍挂的問題。15棟小産權房如何搖身變成合法的大産權房?銷售前的招拍挂到底有何內幕?
小産權房的“華麗轉身”
媒體報道稱,1998年,青島市瑞豐德不銹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豐德公司”)負責人郝安峰以租期50年、每畝3萬元租用了青島市李滄區南王家上流村耕地50余畝。 由於沒有合法的手續,2005年4月這15棟樓房被青島市規劃局沒收,樓房移交給李滄區政府。
李秀針介紹,2007年5月,郝安峰找到她,希望雙方能合作,籌集一部分資金,成立一家正規房地産公司,並利用“人脈”與政府溝通,將項目承接過來。經過測算,該小産權房建築成本約為每平方米400元,當時賣每平方米800余元,若能辦好各類手續,至少可賣到每平方米5000元。除去土地出讓金、配套費及各種稅費外,總回款達3.5億元,可以賺到1.7億元。可預期的豐厚利益回報讓雙方走到了一起。
2008年1月17日,郝安峰之子郝國瑞和李秀針合資成立北京雍倫佳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雍倫佳苑”),公司註冊資金為2900萬元,實繳1000萬元,郝國瑞佔股51%,李秀針佔股49%。
2011年5月,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向李滄區政府發函確定土地和小産權房捆綁招拍挂方案,要求李滄區政府對小産權房的銷售數量進行明確説明,以便編制招拍挂出讓文件,並明確由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與李滄區聯合舉辦招拍挂。
瑞豐德公司向李滄區政府提交了15棟樓房678套中已賣掉568套的數據。2011年9月27日,李滄區政府以此數據向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了復函。
2011年11月22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對該地塊及15棟樓房進行拍賣的公告,樓面起拍地價為每平方米860元。12月9日,青島傑盛獨自報名以每平方米870元中標,總價為6564萬元。
2012年9月22日,青島傑盛辦好了土地證,並在2013年辦齊了預售證、施工許可證等所有手續。至此,原瑞豐德公司的15棟小産權房,經過北京雍倫佳苑再到青島傑盛,完成了“華麗轉身”,變成了擁有70年産權的商品房項目,並更名為適園雅居小區,面向市場銷售,原先雙方保守測算的利潤實現了翻番。
公司解散揭開招拍挂內幕
當初,是利益的驅動讓雙方走到了一起。但事成之後,同樣也是利益使然,雙方産生分歧,進而對簿公堂。
李秀針説,作為北京雍倫佳苑的原股東,她佔有49%的股份。然而,在青島傑盛競拍成功並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李秀針即被通知,她所佔的股份減少至23%。此外,她還被告知,568套房已在招拍挂之前賣出。
“對於青島傑盛及郝安峰的説法,我不能認同。我們曾兩次聘請律師要求看賬,都被拒絕。”李秀針向記者表示。
為此,2012年7月4日,李秀針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解散青島傑盛並進行清算,但一審、二審法院均駁回其訴求。
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裁定,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裁定書認為,本案二審期間,李秀針主張“涉案房地産項目已向社會出售568套的事實係虛假”,但二審法院對此項事實未予查明。裁定認為,二審判決在認定青島傑盛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情況下,未查明涉案房地産項目的經行銷售情況,未明確李秀針解決公司問題的其他途徑,亦未查明在青島傑盛解散情形下維護股東權益的可能性。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房屋交易中心的網站截圖顯示,截至2015年3月28日,青島傑盛適園雅居可售住宅套數為447套,可售住宅面積為49652平方米。“這些足以説明‘已出售568套住房’是虛假的。”李秀針如此陳述。
可能給國家造成上億元損失
記者前往李滄區政府及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島市規劃局等部門,了解該案有關問題。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島市規劃局均婉拒了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記者聯繫青島傑盛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薛曉明及瑞豐德公司負責人郝安峰,薛在電話接通後稱不方便接受採訪,而郝的電話記者多次撥打接通後均提示無人應答。
在採訪中,一位房地産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青島傑盛招拍挂樓面地價為每平方米870元,而同地段其他開發商招拍挂的樓面地價為每平方米2300元~2600元。青島傑盛拍得的涉案項目,國家每平方米少收1300元~1800元,53畝涉案項目可能給國家造成上億元損失。(據《法治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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