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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企業廠房還在建 房管局就頒發11本房産證

  • 發佈時間:2015-09-05 10:5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追蹤江西“早産”招商引資項目:主管領導回應操作不違法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關注了發生在江西省余幹縣的一起“早産”的房産證事件。先有房子,才能有房産證,這一點,眾所週知。然而,早在江西諾曼特織造有限公司的廠房還在建設期間,余幹縣房管局就為該公司頒發了11本、面積達5萬多平米的房産證。

  2013年,建築商翁懷勝與諾曼特簽訂承包合同後發現,諾曼特資金出現問題。為了完成工程拿到款項,翁懷勝又為諾曼特公司作擔保,從他人處借錢。2014年,項目徹底停工,翁懷勝與其他12家承包商3000多萬元的保證金、材料款、工人工資等等,通通打了水漂。

  當初承建諾曼特公司部分廠房的13家建築商認為,他們正是基於對這11本房産證的信任,才向諾曼特交納了三千多萬的保證金,並墊資承包了工程。所以,在這起"騙局"當中,余幹縣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事實真的如此嗎?

  江西諾曼特織造有限公司,是余幹縣2012年前後引進的重點招商項目,該項目落戶黃金埠工業園區。2013年開工之初,當地媒體報道中稱,該項目投資2.6億元,項目竣工達標後,預計可實現年銷售收入10.6億元以上,利稅3500萬元。但美好的願望終究還是落了空。2013年9月8號,建築商翁懷勝與諾曼特簽訂承包合同,負責為其建設部分廠房。翁懷勝説,其實在此之前,諾曼特的資金鏈就已經出問題了。

  翁懷勝:資金鏈斷了嘛,拆東墻補西墻,給前面的建設單位付不了款,就利用我們後面進來的保證金,付一點點前面的。為什麼後面有這11本房産證的事呢?這就是政府發現得早,看到他沒錢,實在沒辦法,就給他辦了11本房産證,沒有通過任何驗收。有5棟房子在哪都沒有,完全是憑空捏造出來的。

  翁懷勝説,按理説,即便這11本房産證之下,並沒有一棟真正竣工的房子,但以此融資,也並不困難,畢竟,這也是政府部門頒發的法律證書。但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裡。

  翁懷勝:陳自強就通過這11本房産證到外面到處去融資,連1毛的利息他都要。就是為了把我們拉進來,收我們的保證金。他就利用後來的承建商的保證金,又付前面的欠款,結果前面的人就起訴了,把土地證凍結了,我們想幫他融資,結果沒土地證就失敗了。

  翁懷勝認為,正是這11本違法頒發的房産證,以及余幹縣政府對諾曼特項目無原則地開綠燈,將他牢牢地套死。另一承建商張小強也持同樣的觀點。

  張小強:就是拆東墻補西墻。但是政府明知道他是這樣做,還要給他辦五萬多平方米的房産證。我們是這樣想,有房産證融資應該也融得到。所以説這一根線政府就跟陳自強是合起來騙我們這些工程隊。

  為了證明這一點,承建商們提供了一些材料。一份余幹縣政府辦公室的文件顯示:2013年1月18號,余幹縣政府辦公室還專門就諾曼特公司這一項目發出通知,其中稱,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同意該項目先開工建設,後補辦所需手續。而余幹縣政府與諾曼特簽訂的招商引資協議中,也有這樣的表述:項目建設的總基礎面積達到3萬平米或廠房封頂面積達到兩萬平米,縣政府負責辦好土地使用證給諾曼特。換句話説,就是“先上車再補票”。不過,當初主抓諾曼特項目、時任余幹縣副縣長王愛國認為,為沒有竣工驗收、甚至根本不存在的廠房頒發房産證,以及先開工建設後補辦手續的做法,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王愛國:當時他也是投資比較大的一個企業,佔地面積也比較大。就考慮到讓這個企業邊開工建設邊辦一些相關的手續。應該講在我們這些部門的幫助下可以那個的,這也是我們縣裏面許可的。應該講不算違反法律吧。

  至於承建商們所指責的,縣政府和諾曼特一起騙了承建商的錢,王愛國並不認可。

  王愛國:對於諾曼特這樣一個招商引資企業,他原來還好的,後面隨著建設的過程中另外一個項目套住以後資金週轉不了。所以他們群眾的反應好像講政府幫著它騙錢,政府肯定不會做這種事是吧。

  記者:咱們在招商來之前有沒有核查他的資産,看他有沒有這個實力呀?

  王愛國:當時到那邊去應該是核查。

  但王愛國並沒有詳述當初如何考察這家投資企業的實力。而承建商萬承輝説,他掌握的一些內部材料表明,該項目投資人陳自強來余幹投資之前,就在外地負債數千萬元,且完全喪失償還能力。

  承建商萬承輝:當時這個招商引資,縣裏為了完成這個招商引資指標,促進招商引資,也不管你有錢沒錢,有實力沒實力,能進來他就完成指標了,造成了我們現在大大小小13個施工隊把錢全部套進去了。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積極招商引資,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對於余幹縣政府來説,即便法律規定的手續可以補辦,這些房産證名下的房産可以補建嗎?更糟糕的是,諾曼特公司最終因為資金鏈斷裂,項目徹底停工,企業負責人也被當地警方刑拘。江西諾曼特公司的這個攤子誰來收拾?又該怎麼收拾?

  今年初,有媒體以“余幹積極化解企業債務糾紛”為題,報道了余幹縣政府對諾曼特項目採取的善後措施。除了表示事發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之外,報道中還稱,余幹縣警方調查發現,項目投資人陳自強有涉嫌抽逃資金的違法行為,諾曼特公司500萬資金被轉移到浙江蕭山。警方對陳自強進行了刑事拘留。投資人被抓了,諾曼特項目怎麼辦?報道中稱,余幹縣政府通過招商洽談的方式,尋找有實力的投資商來接盤,盤活土地、廠房、辦公樓等閒置資産。時任余幹縣政府副縣長的王愛國説,現在,事情已經處理完了。

  王愛國:去年年前政府也幫助他們把原來陳自強的公司裏面,不行啦,申請破産了。現在錢政府都已經給了他們了。以後的話申請破産房子他賣了,政府把這個錢也搞回來了。

  網上的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月、7月,諾曼特公司的土地和在建廠房,以4502萬的起拍價,進行了兩次公開拍賣。據承建商們講,這兩次均沒有人接盤,最終以流拍告終。那麼,承建商們拿到的款項,又是怎麼來的呢?

  時任余幹縣政府副縣長王愛國:這個拍賣因為他是廠房,那前提是要有到這裡投資的人,通過第一次拍賣以後,他們那邊不合適嘛,沒人要嘛。他們那邊留出來了還是很正常。

  記者:那他們的錢是從哪來的呢?

  王愛國:申請破産之前我們政府園區有個開發公司,債權人的債權,政府幫著給了一部分錢,給他們先墊上,讓他們都好過年。現在講當時處理這個事情還是很積極的。

  記者:等於政府替企業兜了底了。

  王愛國:對,對,基本上是這個意思。

  王愛國説,在園區下屬開發公司與承建商們自願協商之下,最終,這些承建商都拿到了至少60%的款項。但對於“雙方自願”的説法,承建商們並不買賬。

  承建商:都是他政府的人都這樣説,現在政府買單了,能拿多少是多少,如果走正常程式,他宣佈破産,法院把那個固定資産拍賣,如果有人接手的話你還多少能拿一點,沒人接手的話就挂在那裏。我們的民工一天到晚,我做了100塊的工資你才給我60塊,民工不同意,我給陳自強擔保,政府給他60%,我們擔保的人,他不會同意;我個人要賠他40%,這合理嗎?你政府有什麼權力來處理這份資産?

  如今,諾曼特項目荒廢的廠房,成了附近群眾納涼的場所。一些腳手架,也被村民們撿回去燒火做飯。

  村民:這樣的企業如果是蓋起來了,風風火火來到這裡,説一句難聽的,我寧願到這裡面掃一下地也有生活,像這樣的企業説白了,放到哪個地方都不要,這真不能這個樣子,這浪費了我們鎮上這麼多資源。你想下我們,現在沒有田地,他們這樣搞放在這裡。

  余幹縣這場因招商引資而起的鬧劇該如何收場?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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