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樓房産證20年未辦妥
- 發佈時間:2015-03-12 22:31:02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姚堯 文/圖
1996年,羅湖區衛計局(原區衛生局)金湖路11號宿舍樓建成,並將全部64套房中的54套房分配給當時其衛生系統的員工,雙方購房合同註明為福利房。20年過去,54套房的房産證仍未辦下來。羅湖區衛計局回應稱,必要材料缺失是一個原因,目前正著手幫業主辦理房産證,相關程式正穩步推進。
業主:等房産證等白了頭
羅湖區衛計局(原衛生局)金湖路11號宿舍樓共兩棟,每棟共8層,緊鄰羅湖區慢性病防治院。小區沒有名字,由於缺乏有效維護和修繕,樓體殘舊不堪,只有羅湖區衛生系統的老員工知道它的來歷。
1996年,羅湖區衛生局將54套宿舍以集資房的形式出讓給下屬單位多名員工,價格約為每平方米1600元。業主陳先生為羅湖區中醫院的員工,根據其出示的一份“福利商品房買賣購房合同”顯示,其購買的4樓某單元房屋約為78平米,折後共花費85000余元,係一次性付清,賣方有“羅湖區衛生局”的簽章。陳先生稱,自己為羅湖區衛生系統的老員工,至今在職。2000年9月份,羅湖區衛生局曾向眾宿舍樓業主發佈通知,稱業主在交齊所需材料後,可以幫忙辦理房産證,可是材料交齊後,就一直沒下文。
馮(音同)女士也是宿舍樓的業主之一,今年已經快70歲,住在宿舍樓近20年,她説:“上世紀90年代,我從內地調到深圳羅湖區衛生系統工作直到退休,是老員工,説起房産證的事,就讓我心痛。”馮女士稱,房子買到手20年,房産證至今沒著落,頭髮都等白了,單位也沒有個説法。
區衛計局:“難産”因必要材料缺失
昨日上午,本報記者來到羅湖區衛計局,局辦公室張主任及區慢性病防治院謝院長接受了採訪。
據介紹,1995年,為解決羅湖區衛生系統員工住房緊張的問題,當時的區衛生局向市國土部門申請建設員工宿舍樓,採取集資的方式建房分配給下屬員工,所用地塊為約3000平方米的醫療用地,而宿舍樓用地面積只佔其中的約1500平方米。張主任稱,當時羅湖區衛生系統都沒有納入福利房分配範圍,宿舍以集資方式分給員工後,只有員工付款收據,購房合同是後來“房改”時補簽的。謝院長稱,當時國土部門規定整個3000平米土地都要使用完畢才能辦房産證,而當時另外的1500平方米土地還沒有規劃功能,所以,房産證沒有辦。
直到2009年,宿舍樓旁邊建起羅湖區慢病院,整個3000平米的地塊都使用完畢,他們再次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房産證時發現,由於宿舍樓建設年代較早,一些重要的申辦材料缺失。缺少的材料有建築物命名批復書、建築物竣工結算文件和交清地價證明書共三樣,涉及的申辦部門有市規土委、區審計局等。局辦張主任稱,區衛計局已經派專人負責補辦三樣缺少的文件,相信不久就能補齊,爭取儘快為業主辦理房産證。
宿舍樓已納入舊改範圍尚需交地價
據一名業主稱,宿舍樓已被一家房地産公司相中,並納入舊改範圍,此節點上房産證很重要。有業主坦言,開發商曾與業主溝通稱,由於宿舍樓無房産證,納入舊改並辦理房産證時,每戶要多交10余萬元補清地價,多數業主不願意掏這筆錢。
昨日,區慢病院謝院長證實了上述説法,中航信地産公司已經確定介入宿舍樓舊改,但由於宿舍樓房産證未辦妥,相關舊改進度或被拖慢。他説,由於宿舍樓所屬土地為醫療用地,所以,辦理房産證或涉及到醫療用地轉住宅用地的申請,要向國土部門交清地價才能辦理。局辦張主任補充稱,地價補清後,才能從國土部門取得交清地價證明書,而後才能辦理房産證,這筆費用將爭取向區有關部門申請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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