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創作也需要市場激勵
- 發佈時間:2015-08-21 20:32:1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第九屆茅盾文學獎結果揭曉,王蒙的《這邊風景》等五部佳作獲此殊榮。作為中國文學界長篇小説的最高獎項,茅盾文學獎的獲獎作品都是大部頭、重量級的。作家的創作時間之長、故事構思之難、思想層次之深為文學界所共識,寫出的往往都是一個時代的映照。
面對這些作品,人們充滿敬意。也正是基於這份心情,不少人感慨50萬元的獎金似乎少了點。當然,優秀文學作品的魅力與價值,不能用金錢衡量,獲得這項最高殊榮的意義也遠遠大於經濟收益。但透過獎金,我們卻能感受到一種社會現狀,即甘於寂寞、埋頭創作的人往往難以得到相應的物質收益。看當下,各類成功學書籍充斥暢銷書榜單,各類娛樂節目爭霸熒屏,明星出來站站臺,參加幾檔真人秀,出場費動輒幾百萬幾千萬元。文學大獎50萬元的獎金與之比起來,確實讓人心裏不是滋味。
在這個文化産品氾濫但又精品力作匱乏的時代,如何守護好有思想力、有靜氣的文學獎,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倘若僅僅依賴創作者的情懷與理想,讓其甘坐冷板凳,文化産品的創新和出彩恐怕後繼無力。
前不久香港書展上,大眾文學和大家之作交相輝映,大放異彩,成熟的商業體制不僅沒有使文學“變味”,反而為文學發展和傳播提供了一個交流、傳播的平臺。國外不少文學獎項,不僅獎金頗豐,而且專業化的運營也使作者有了更多市場回報和大眾好評,這些經驗也都值得參考。
時代的發展,終究在賦予文學更多可能性,我們不必整日嗟嘆,更不必過分悲觀。在堅守文學本真的同時,更好地運用文化市場規律來辦事,就能更有效地激勵文學創作,繁榮文化市場,提升我國文化産品的創造力和競爭力。
(摘自8月19日《北京日報》,作者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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